据长沙廉政网5日消息,长沙市明德中学校长范秋明涉嫌严重违纪,被长沙市纪委立案并接受组织调查。
范秋明,男,汉族,1962年8月出生,湖南宁乡人。1981年参加工作,担任高中语文教师,1993年担任农村普通高中校长,1995年担任县教育局普教科长,1996年担任宁乡一中校长,2002年担任宁乡县教育局局长兼宁乡一中校长,2006年调任长沙市明德中学校长,2010年兼任海南省儋州市一中校长。2012年兼任贵州省铜仁衡民中学校长,现任长沙市明德中学校长(正县级)。
校长打“官腔”孩子难入学,明德中学唯“证”办事何时休投诉内容:
我叫李春生,在深圳某建筑企业工作,现因购买长沙高新区保利麓谷林语小区的学位房与明德麓谷学校出现了“纠纷”,高新区教育局和长沙明德中学总校也说“解决不了”。现将整个事情的经过说明如下:
为了给孩子一个好的学习环境,今年4月中旬,我在高新区保利看中了房主郭宇昇的一套D区5栋1306房(有学位)。因为距离明德麓谷林语学校要求一年级新生报道截至4月30日只有几天时间了,担心办理过户手续出现延误,就请我一位亲戚帮忙事先跟学校打个招呼。4月22日上午9点多,我们去学校,但招生办的老师一口咬定必须在4月30日之前报名。为此,我那位亲戚在9:32给陈校长打了电话。因为那天陈校长在参加中学毕业班体育测试工作,不便见面,就在电话里说,让我那位亲戚把孩子的资料发给他,于是便把资料发给了陈校长。我们因此认为就算延误几天也没有问题,便向原房主郭宇昇缴纳了购房定金2万元。
4月27日上午,我们在房产局办理过户手续时发现了问题:原房主郭宇昇于2011年2月23日购房(合同日期)并缴款,但开发商实际为原房主办证日期为2013年11月8日、缴纳契税日期为2013年11月1日。从时间上来看,办证、缴纳契税日期与购房合同日期相差2年9个月,按国家最新房产政策计算,如果2015年4月27日办理过户手续,就与原缴纳契税日期2013年11月1日距离不到2年,原房主郭宇昇就需要多缴纳近2万元营业税,当即表示不干并要追究开发商的责任。鉴于这种情况,当天下午,我和亲戚再次到学校招生办咨询,招生办老师表示做不了主。16:30,我那亲戚只好再次给陈校长打电话,说因为上述情况如果房产过户延迟到2015年11月1日后可不可以?陈校长说:“我知道了”。我们便认为“陈校长同意”了,决定正式签定购房合同并协商在2015年11月1日或以后过户,同时把原房主的房产证押在了房产局。5月13日,我准备好了购房余款并全部交给了原房主郭宇昇。至此,购房手续除了未办理过户、其他都办好了。
5月14日上午,我到学校给孩子办理入学手续,所有资料都给招生办的舒老师审核通过了,舒老师说,因为没过户做不了主、要请示陈校长。我那位亲戚又一次给陈校长打电话,陈校长说:“不过户不行。”陈校长4月27日虽然说“我知道了”但并没有明确表示“不过户不行”,就算我们理解陈校长的话有误,但作为一校之长,连一句意思表达清楚的话都不会说?至少也存在表达“含混不清”或“词不达意”的问题吧?陈校长解释说因为工作忙忘了这件事,还说“我并没有表示同意”,但他当时对于我亲戚说的话还是听得懂的吧?现在竟然有这样的人在当校长,真时不可思议。后面经过多次努力沟通,均没有取得任何效果。
2015年5月18日上午,我到高新区教育局找领导协调此事。首先找到罗局长,罗局长让我找伍副局长和鲁处长。伍副局长和鲁处长了解情况后,伍副局长给陈校长打电话,然后对我说:像我这种情况比较多,没办法解决,让我想想其他办法。真的“像我这种情况比较多”吗?如果真是这样,那说明陈校长是相当不称职的——连一句话都不会说的人,给“像我这种情况比较多”的家长带来那么多的麻烦,还适合当校长吗?
2015年5月22日,我分别给长沙明德中学校长范秋明、党委徐林书记、纪委周喜兰书记发了一封快信,请求总校领导协调处理此事,但直到2015年6月11日上午,我到总校找领导询问情况,才给我回复:他们只给明德麓谷学校派了3名高级管理人员,但真正解决问题还得找高新区教育局。我转来转去,又回到了圆点。
我只是晚几个月过户而已,就是因为这最后一“证”,孩子上学咋这么难呢?难道这“学位房”就是“外国飞地”、谁也没办法解决?婚姻有“事实婚姻”一说,我也是“事实业主”,但就是因为这最后一“证”未能及时办理,未能满足某些人某些机构的唯“证”才肯办事的官僚作风,才让孩子上学比登天还难!
陈校长一句“我知道了”是什么意思?如果说陈校长这句话代表“我并没有同意”的意思,但我们也可以说他“同意了”,否则,那就是别有用心,另有“用意”或“潜台词”。可知,陈校长一句“我知道了”的“糊涂”话是典型的官腔,我们可以拿出来大家讨论讨论,或者做个民意测试,看其中的“奥妙”到底是什么。一所民办学校的校长说话竟如此官腔十足,看来“官僚主义”在中国的确泛滥成灾,害人不浅,尤其是在当下贯彻习近平同志“四个全面”精神、全国清理“四风”、学习“三严三实”这个高压态势下仍然横行霸道,可见某些人某些机构应该深刻反省反省了。
难道唯“证”才能办事吗?孩子上学除了这“证”就不能有其他解决办法吗?明德麓谷学校和高新区教育局相关人员的办事作风归根到底仍然是官僚主义在作祟。现在全国上下都在开展“三严三实”教育活动,难道就是口上说说、发发感慨、写写心得、做做样子、走走形式而已?在实际工作中就不能人性化一点、给人方便一点、实地调查落实一下?教育机构向来倡导“以人为本”的工作理念,可在实际工作中往往成了一句冠冕堂皇的口号。
我迫切地恳请相关机构出面派人深入调查此事——调查物业与原房东、看看我的购房资料等等是否属实,同时也查查那些为官一任者们的官僚作风问题。我虽然没有办理过户手续,没有那个“房产证”,但已成“事实业主”,而且又到公证处做了公证,难道我是假冒业主了?这世道就没有讲理的地方了?我偏不信,我相信中国共产党能够给我主持公道!
谢谢!
投诉人:李春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