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23日,经贺兰县人民政府与银川铁路运输法院近一个月筹备,贺兰县行政争议协调化解中心在贺兰县人民调解中心揭牌成立,这是宁夏首家揭牌成立的县级行政争议协调化解中心。
此次贺兰县行政争议协调化解中心的揭牌成立,是铁路法院与贺兰县共同开展的以“源头预防在先,非诉机制挺前,法院裁判终局”为核心的诉源治理的又一重要举措。在此之前,双方已先后联合出台印发了《贺兰县依法推进行政争议协调化解工作的实施方案》,成立了由贺兰县副县长为组长,铁路法院副院长为副组长,贺兰县26家行政机关、乡镇(街道)、管委会“一把手”为成员的贺兰县行政争议协调化解联席会议小组,细化行政机关和银川铁路运输法院职责分工,明确“自愿平等、合法正当、调判结合”的基本原则,制定《行政争议协调化解工作规则》。实现了行政争议协调化解“有方案、有制度、有分工、有平台、有流程”目标,把法院定分止争职能与政府社会管理职能有机结合,最大限度减轻群众诉累,探索行政争议源头化解、多元化解、实质化解的新途径。 (记者 张晓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