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26日,记者从国家医保局获悉,《关于建立健全职工基本医疗保险门诊共济保障机制的指导意见(征求意见稿)》将向社会公开征集意见。征求意见稿中明确,我国将建立门诊共济保障机制,报销比例为50%起步。同时,各地可适当向退休人员倾斜。
同时,国家医保局强调,此次待遇增加,不会增加个人以及单位的缴费。
据了解,自职工医保制度改革以来,我国基本医保制度都是以保住院为重心,为住院提供相对较高的待遇保障。但门诊保障比较薄弱,大部分门诊费用主要通过个人账户来支付。同时,个人账户没有互助共济功能,从而导致门诊费用负担畸轻畸重。因此,此次改革,就是将职工基本医保制度从重点保大病、保住院转向保小病、保门诊延伸,既保大也保小。征求意见稿指出,将建立普通门诊统筹,将门诊费用纳入统筹范围,为门诊常见病、多发病提供门诊费用报销。报销比例为50%起步,同时各地可以通过起付线、封顶线来调解,并适当向退休人员倾斜,可适当提高其的报销比例。
来源|国家医保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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