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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国歌法》即将实施,侮辱国歌最高监禁3年

由 伯国平 发布于 综合

香港立法会今天三读《国歌条例草案》,以41票赞成,1票反对,0票弃权,获得通过。

香港立法会规定,法案通过首读、二读及三读程序后,便获制定成为法例。《国歌条例草案》三读通过后,特区政府政制及内地事务局局长曾国卫宣布,《国歌条例》将于6月12日刊宪、正式实施。

今早立法会上,反对派议员提出的降低违法罚款等21项修正案,全部被否决。

香港特区政府政制及内地事务局局长曾国卫发言称,特区政府不支持该21项修正案,市民如没有企图侮辱国歌,根本不会触犯法例。同时他还表示,国歌和国旗、国徽都是国家的象征和标志,把侮辱国歌罪的刑罚水平订于与侮辱国旗或国徽罪一致是合理的。

对于反对派议员频繁“拉布”阻碍立法,立法会议员陈健波称,反对派议员提出的修正案毫无道理,是为了反对而反对。立法会议员邵家辉则认为,“嘘国歌”也属“港独”思想,有和国家分离的意味。

近年的球赛中屡屡出现嘘国歌、举示威手势的情况,让香港的声誉受损。立法会议员葛珮帆表示,世界很多国家都有设立《国歌法》,还会在议员宣誓仪式前奏国歌。如果有议员反对《国歌法》,可以选择不参选及担任公职。

香港《国歌法》中规定,任何故意侮辱国歌的行为,如在球场上报以嘘声、在升旗礼举起示威手势或在网上恶搞,一经定罪,均可被处以最高罚款5万港币及最高监禁三年的处罚。

此外,《国歌法》还将国歌纳入香港中小学教育中。然而这样一条尊重和保护国歌的法例,在香港却迟迟未能通过立法。

长安街知事梳理发现,香港《国歌法》的立法工作至今已有2年多。

2018年3月,香港特区政府政制及内地事务局向香港立法会提交《国歌法》本地立法文件。

2019年1月,行政会议通过《国歌法》,同月23日将提交立法会首读和二读。由于反对派议员恶意阻挠,立法会内务委员会主席迟迟未能选出,导致《国歌法》一直未能提交大会恢复二读辩论。

今年5月27日,香港立法会终于恢复《国歌法》的二读辩论。但是有反对派号召包围立法会企图破坏立法,还有反对派议员在立法会内扔“臭弹”,冲击主席台,导致会议不得不多次暂停。次日,《国歌法》二读辩论继续进行,直至当日傍晚才通过辩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