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一次会议11日表决通过《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香港特别行政区第六届立法会继续履行职责的决定》,明确香港特区第六届立法会继续履行职责,不少于一年,直至第七届立法会任期开始为止。
外交部发言人赵立坚12日在例行记者会上就此表示,全国人大常委会根据宪法和香港基本法作出有关决定,为香港特区第六届立法会继续履职提供了坚实的法律基础,有利于维护香港特区宪制秩序和法治秩序,有利于保障香港特区政府正常施政和社会正常运行。
“香港是中国的特别行政区,香港特区立法会选举是中国的地方选举,香港事务纯属中国内政,不容任何外国政府、组织和个人插手干预。”他说。(记者 朱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