刀墓观点:老赖,“赖”不过法律。金钱往来,请勿相信感情。
借钱还钱本是人们之间很正常的经济往来,然而总有些人,明明有钱,故意拖着,或者根本不想还。这种人就被视为“老赖”。如何让老赖还钱,在历朝历代都是一个难题。
自从人类社会有了经济交往与借贷关系,老赖就不可避免的出现了,可以说历朝历代都有。在古代,受限于科技条件,每年到底有多少老赖,也没个准确的统计数字。如今有了现代化的办公设备,统计起来容易多了。仅在去年,北京市某法院就公布了老赖名单15315个。
如何让老赖还钱,在历朝历代都是一个难题,各朝代也都有一些如何处理债务违约行为的规定。
唐宋时期的商业行为较为发达,也有不少老赖。不过,唐朝在法律规定上对老赖的处罚较严,欠债不还不但要被处以刑罚,比如打板子、坐牢,还要“役身折酬”,也就是要去白干活抵债。此外,唐朝法律还规定了“保人”制度,如果债务人“逃跑”,让债权人和衙门找不到,保人就要承担赔偿责任。
有的老赖确实很“赖”,嘴里喊着:要钱没有,要命一条。他也没有财产值得你去扣押,不要紧,还有“役身折酬”,就是说既不能清偿债务,又无财产可供抵押时,债务人得去干活抵债,每日折算为绢三尺。
由于古代法律的严苛与完善,加之各界人士都把信誉看的比较重要,所以欠债不还,赖账的事情很少发生。如今,一句“我现在没钱”就能让要债人多次空手而归的赖账者比比皆是,如果古代的法规仍旧有效,想必很多人看完第一条就着急忙慌的筹钱还账了。
为此,有人曾呼吁应该借鉴古代的一些法规来遏制一些不良的风气。就像新加坡如今还存在的鞭刑一样,看似与人类的文明格格不入,但却粗暴有效。
当借钱的人不还钱时,古人也会和如今不少人相同,跟着欠款的人,天天追着要钱,不还钱,烦都能够烦死欠钱的人,不过条件是——比借钱的人脸面要更厚,不拿到钱,至死不休!
借钱时拿人家当兄弟,还钱时拿人家当傻子。你困难时有人借钱给你不是人家钱多,而是人家拿你当朋友兄弟。失信是人生中最大的失败,谁都有过困难,而不单单是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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