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农业与农村委员会原主任委员武文斌受贿案一审开庭
2020年9月8日,甘肃省嘉峪关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公开开庭审理了甘肃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农业与农村委员会原主任委员武文斌受贿一案。
甘肃省嘉峪关市人民检察院指控,1997年至2019年,被告人武文斌利用担任甘肃省岷县县委书记、原定西地区行政公署副专员、专员、定西市市长、省农牧厅厅长、省委巡视组组长的职务便利,为他人在银行贷款、项目审批、企业经营、职务调整晋升等方面谋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财物折合人民币共计487万余元。嘉峪关市人民检察院以受贿罪提请追究武文斌刑事责任。
嘉峪关市中级人民法院严格执行刑事诉讼法的规定,按照最高人民法院“三项规程”的要求召开了庭前会议。庭审中,法庭宣读了庭前会议报告,明确了控辩双方争议的焦点,公诉机关出示了相关证据,被告人武文斌及其辩护人进行了质证。控辩双方围绕指控的事实充分发表了意见,被告人作了最后陈述,并当庭表示认罪、悔罪。法庭充分保障了被告人的各项诉讼权利。
嘉峪关市部分市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群众代表、新闻媒体及被告人亲属等20余人旁听了庭审。本案将择期宣判。
来源:嘉峪关市中级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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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中国甘肃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