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胡某利用自己在北京奥鹏远程教育中心有限公司西安分公司工作的便利条件,伙同他人从公司考试服务器中获取中国汉语水平考试的电子数据,将考试试题对外出售,获利48500元。记者今日获悉,西城法院以非法获取计算机信息系统数据罪,判处胡某、崔某有期徒刑3年,并处罚金6000元。
胡某曾在北京奥鹏远程教育中心有限公司西安分公司工作,在工作期间,他发现公司与孔子学院(北京)远程教育技术中心有限公司合作,在西安地区设立中国汉语水平考试(HSK)网络考点,并由奥鹏西安公司负责安装考试系统及对考试服务器进行升级和日常维护等工作。发现“商机”之后,胡某便和同伙崔某商议,通过非法手段获取公司考试服务器中存储的考题信息,对外出售谋利。
自2018年7月至2019年6月,胡某利用在奥鹏西安分公司工作的便利条件,多次通过U盘拷贝、网络传输以及配合崔某实施远程控制等方法从公司考试服务器中获取中国汉语水平考试的考试系统、考试计划等电子数据。崔某从这些电子数据中获取考题信息后由二人对外出售,非法获利48500元伙分。
去年8月,二人被抓获归案,并退缴了全部违法所得。
西城法院审理后认为,胡某、崔某二人违反国家规定,非法侵入计算机信息系统并获取数据进行谋利,情节特别严重的行为,妨害了社会管理秩序,均已构成非法获取计算机信息系统数据罪。鉴于二人到案后能如实供述主要罪行,当庭认罪,并退缴违法所得,法院对他们从轻处罚,判处二人有期徒刑3年,并处罚金6000元。
来源 北京日报客户端|记者 孙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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