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上海8月6日电(记者巨云鹏)长三角生态绿色一体化发展示范区行政复议委员会(以下简称示范区行政复议委员会)成立仪式日前在上海市司法局举行。该委员会由江苏、浙江、安徽和上海三省一市司法厅(局)联合组建,主要任务是为长三角一体化示范区相关行政复议机构办理重大、复杂、疑难等案件提供咨询意见。同时,示范区行政复议委员会的专业咨询范围还将扩展至长三角区域,通过业务交流和信息共享,以“同案同判”为目标,不断推动三省一市行政复议机构案件审理标准的统一。今后,示范区行政复议委员会还将根据需要为长三角区域重大决策和行政执法等工作提供法律咨询意见,推动三省一市的法治协作不断向纵深发展。
据了解,示范区行政复议委员会按照“符合改革方向与法律规定、不破行政隶属、不动机构编制、积极探索跨区域合作”的原则组建,依托现有行政力量,不另行设立专职人员和常设机构。考虑多地协作实际,示范区行政复议委员会将采取召开咨询会议、组织委员书面提交意见等多种形式进行案件咨询讨论。
《 人民日报 》( 2020年08月07日 11 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