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晨星
众所周知,一个国家的公民享有权利的同时,即有义务与之伴随,义务分为可为和应为,而在我国任何人都不得以非法的手段泄露国家秘密,损害国家利益,在中国的管辖之内一旦出现这种行为必将严惩,近几年来中国全力发展国民经济,同时不忘科技和其他领域的发展,成为一些国家的眼中刺,正因为如此,反间谍法逐渐进入大众的视野,这是中方维护国家利益的一种方式。
日前,辽宁省丹东市人民检察院受理一起非法提供国家秘密的刑事案件,被告人迈克尔和康明凯均为加拿大籍人士,二人涉嫌从事危害中国国家安全的活动而被中方依法审查,经过相关调查该起案件情况属实,中方应当维护国家利益提起诉讼,但却遭到了加拿大方的否认和污蔑。加拿大方面编造各种借口试图搪塞舆论风波,之后还公然在记者会上转移媒体注意力,称中方这一行为是不合法不人道的“人质外交”。
之后检察机关将康明凯和迈克尔作为共同被告进行起诉,受到了加拿大记者的质疑和诋毁,据知,前者曾担任加大拿驻北京的外交官。而后者在中国曾有过一家“文化交流公司”。指控成立后加拿大记者表示中国没有具体证据,属于违法扣押。
此次非法获取国家秘密并提供给外境的犯罪行为发生在中国,且不在特别规定范围外,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犯罪,因此我国享有对此案件的管辖权,对于加拿大记者的诋毁和质问中方也做出了回应,赵立坚在外交部网上发言称,任何国家和组织都不得以何种借口干涉中方内政以及中国的司法主权,在确凿的证据面前一切“麦克风”辩论斗争都是徒劳的。
加拿大总理特鲁多及加外长商鹏飞等人对中国指责的行为,现在看来不过是为掩盖事实费尽心思,在国际上关于主权问题上中方一贯秉持强硬的作风,对于一些行为的危害后果极大的案件,在享有管辖权的情况下,一定会为了保护国家利益对相关涉事人员进行责任追究,希望加拿大方能够到此为止,不要再干涉中国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