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为脱贫攻坚的重要手段,帮扶单位带头参与的消费扶贫切实推动了贫困地区产销对接,给乡亲们的脱贫吃下了定心丸。然而,部分扶贫农产品过于依赖帮扶单位“包销”,自身缺乏市场竞争能力,还可能被无良商家“薅羊毛”。全面脱贫在即,“照顾式”消费扶贫逐步退场,扶贫农产品销售应创新思路,开拓稳脱贫需要的产品销售之道。
农产品销售可能是一些贫困地区的主要经济来源,今年是脱贫攻坚之年,所以保障农产品的销售是当务之急。不仅要坚决打击扶贫农产品市场中“鱼目混珠”的现象,更要完善扶贫农产品销售机制,创新消费模式,使扶贫农产品走向广大市场。
杜绝“鱼目混珠”现象。近年来扶贫农产品关注度高,帮扶单位采购量大,还有人专门买扶贫农产品献爱心。我国并没有对扶贫农产品进行明确的界定,因此有些商家拉上一两个贫困户入伙,或者从他们手中收购一点农产品,就可借扶贫农产品之名,销非扶贫农产品之货,打着扶贫农产品的旗号坐地起价,其产品销量一路上升。部分商家产品质量参差不齐,在一定程度上会抹黑消费群众对扶贫农产品的观念,更重要的是严重影响了真正的扶贫农产品的销售。因此,扶贫农产品认证体系规范化建设是一大急务,从根本上保障扶贫农产品的销售途径,保护扶贫农产品市场。
让扶贫农产品走出“大山”。部分贫困地区生产的农产品在市场竞争中不占优势,无法打开销售渠道。有优质农产品的地区,又由于没有良好的道路运输系统,产品“走出去”难成了农产品销售的一大难题。全国政协委员刘延云建议,政府应提供资金和政策倾斜,引导更多物流企业在贫困地区关键物流节点新建、改建现代化仓储流通体系,提升物流能力,减少贫困地区生鲜农产品在运输过程中的损耗,有效提升品质和价格竞争力。
创新消费模式,让农产品与消费者“面对面”。西北农林科技大学教授霍学喜建议,推广“农户+经销商+消费者”超短供应链模式,促进生产者与消费者精准对接,在产地完成农产品集聚、分级、加工、包装,直接发货至消费者。同时,还可以依托销售地直营店、前置仓、融合体验店等多元新渠道,将扶贫农产品推广至更广阔的消费者群体中间。此外,贵州省世纪城街道积极整合区位资源、搭建平台,帮助销售贫困地区农副产品。直销会不仅能让广大市民购买到品类丰富、价格实惠的全省特色农产品,还能为扶贫助农贡献一份爱心,助力决战决胜脱贫攻坚。
今年是脱贫攻坚的决胜之年,保障好贫困地区农产品销售途径与环境,就是保障贫困人民的幸福、美好生活,为人民谋幸福是党一直在遵循的使命。
(文/周荣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