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议书要求,我委在全区范围内开展了依法执业专项监督检查……”,近日,我院收到区卫生健康委员会的司法建议复函,函中以具体针对的举措,对我院提出的规范医疗服务市场秩序司法建议表示采纳并落实。
我院在审理一起劳动合同纠纷案件中发现,涉案医疗机构明知《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第十四条规定未经医师注册取得执业证书,不得从事医师执业活动,仍于2020年4月至10月期间,招用未经医师执业注册的劳动者从事医师执业活动。该问题不仅暴露出涉案医疗机构及劳动者的法治意识淡薄,还有可能成为影响全区医疗服务质量的一个“小蚁穴”。
为规范医疗用工秩序,提高医疗服务质量,筑牢维护公民健康安全的“医疗大坝”,我院向区卫生健康委员会发送了《司法建议书》,建议加大监管力度,建立用工情况定期督导机制,加强法治宣传,肃清纠纷源头。吴江区卫生健康委员会收到《司法建议书》后高度重视,组织开展了重点检查,排查医疗机构240家、医师1570人、护士1691人,出具《卫生监督意见书》231份,立行政处罚案件2起。
复函表示,区卫生健康委员会将坚持以问题为导向,加强对医疗机构执业行为的监督检查,严格落实整改情况,进一步整顿和规范全区医疗服务市场秩序,同时继续监督各医疗机构,加强对内部医务人员依法执业宣教工作,教育引导全体医护人员增强法律意识,坚持依法执业。
司法建议是法律赋予人民法院的重要职责,是法院坚持能动司法、延伸审判职能的重要途径。该司法建议有效助推全区医疗服务市场秩序的整顿,增强了医疗机构及从业医师的法治意识、风险意识和责任意识,从源头上减少违法违规现象的产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