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经济网北京8月24日讯 (记者 徐自立)8日23日,生态环境部网站发布2021年第二季度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环境违法行为处理处罚情况表。
其中,浙江省舟山旺能环保能源有限公司存在以下违法情况:该焚烧厂在炉温低于850℃“烘炉”期间投加垃圾。舟山市生态环境局认定上述行为属于“通过逃避监管的方式排放大气污染物”。舟山市生态环境局对该焚烧厂处以29万元罚款。
山东省泰安市宁阳盛运环保电力有限公司存在以下违法情况:该焚烧厂二氧化硫排放日均值超标0.006倍。依据《山东省生态环境厅关于规范生态环境违法行为“不罚”“轻罚”等有关事项的通知》(鲁环发〔2020〕33号),生态环境领域轻微违法行为不予处罚事项第二项“超标排放污染物”,泰安市生态环境局对该焚烧厂作出免予处罚的决定。
天眼查APP显示,舟山旺能环保能源有限公司为浙江旺能环保有限公司全资子公司,浙江旺能环保有限公司为旺能环境股份有限公司(简称“旺能环境”,002034.SZ)全资子公司。而宁阳盛运环保电力有限公司为安徽盛运环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全资子公司。
旺能环保官网显示,旺能环境股份有限公司总部位于浙江湖州,是专业从事生活垃圾、餐厨垃圾、市政污泥等固体废弃物综合处置的环保产业公司,连续七年居全国固废行业十强。下属浙江旺能环保有限公司致力于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置,从2006年投资兴建第一家生活垃圾焚烧电厂至今,旺能环保在浙江、广东、福建、河南、四川、安徽、湖北、广西、贵州、甘肃等10个省投资垃圾焚烧发电项目达33个,其中已经运营的项目有18个,日处理生活垃圾20000多吨。
盛运环保集团官网显示,安徽盛运集团即“盛运环保项目产业集团”、“盛运环保技术装备集团”和“盛运重工机械集团”及“盛运钢构工程”。集团公司主营业务:专业从事城市环境工程固废治理行业的城市生活垃圾、卫生垃圾、餐厨垃圾、包装垃圾、填埋垃圾、污泥垃圾、医废垃圾、工业危废垃圾的垃圾焚烧和垃圾发电工程项目;土壤污染修复技术处理工程项目,工业飞灰固化技术处理工程项目,城乡环卫(垃圾收集储运)一体化工程项目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