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国务院第八次大督查
第五督查组
在内蒙古自治区暗访时发现
部分交警为完成罚款任务
对过往货车司机随意罚款
该消息曝光后
引发社会舆论高度关注
继9月10日内蒙古公安厅披露
涉事的锡林郭勒盟、
乌兰察布市和巴彦淖尔市
警方分管领导被停职之后
11日,内蒙古官方
又公布了三地警方的表态
内蒙古连夜调查:
问题确实存在
据“内蒙古日报”9月10日消息,内蒙古自治区公安厅交通管理局对督查组发现的问题高度重视,连夜成立工作专班分赴锡林郭勒盟、乌兰察布市和巴彦淖尔市,会同当地公安机关开展调查工作。经初步核查,报道所反映的问题在上述地区确实存在。
据报道,锡林郭勒盟公安局已要求涉事地区公安局对分管交通管理的副局长、交警大队长、相关派出所所长和民警辅警停止执行职务;乌兰察布市公安局、巴彦淖尔市公安局也要求交管支队分管副支队长、涉事交警大队长及相关民警辅警停止执行职务。上述三地派驻公安机关纪检监察部门已介入调查,将依据调查结果,依纪依法严肃处理。
部分交警拦停货车随意罚款
网友:这不是新鲜事
督查组暗访发现,部分交警在道路上设置临时检查点,对途经的货车逐一拦停,并以“未按规定使用安全带”等理由实施处罚。
而现场的司机大多都系着安全带,或者并没有罚单上列举的违法行为。在罚款现场,无论是司机还是督查组人员,都没有听到交警就处罚理由给予反馈和说明。
过往货车司机无奈表示,“拦下来啥也没说就说出示行驶证驾驶证。我把行驶证驾驶证递给人家,人家给打出一个罚款单,这都习惯了。”
9月9日
话题#内蒙古交警一刀切式罚款#
一度登上微博热搜
网友表示:这早已不是新鲜事!
督查组了解到,内蒙古自治区公安部门对各盟市公安局开展道路交通事故预防“减量控大”工作完成情况进行考核并排名和通报,对查处违法违规行为的次数做出最低数量要求。
不过,实际工作中,部分基层交管部门为完成罚款次数的任务,以“未按规定使用安全带”、“未按规定与前车保持必要的安全距离”等不扣分、只罚款的事由,对过往货车司机采取“一刀切”式罚款。
央视网评:交警“创收”
这根权益链条该好好捋一捋
央视网评论称,今年上半年发生了多起关于大货车司机的事件,一些司机以极端方式表达不满,个案的极端演绎,暴露出道路货运行业长期存在的执法不规范等突出问题,引发了社会对货车司机群体的关注。
早在今年8月
山西介休市交警自曝
“赶任务,罚一次管三个月”等内容
也曾引发关注
我国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定,任何单位不得给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下达或者变相下达罚款指标;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不得以罚款数额作为考核交通警察的标准。
但显然,无论是交警自曝“赶任务”,还是督察组发现的“罚款次数任务”,这些现象确实存在。
文章称,冲“业绩”、创收、搞福利,商业化的用语被安在公务执法上,充满讽刺和憎恶。
货车司机风餐露宿,挣点辛苦钱不容易,如果确实违法,比如超载超限运输以获得更大利益,依法依规处罚没有任何问题,这也是保障交通秩序和安全的必要手段。
怕的就是把手段当成目的,为了完成指标,大笔一挥、罚单一开,任性随意中,别人孩子上学、老人看病、家人吃饭的钱就没了。
文章认为,数字支付等科技手段便利了罚款缴纳,罚缴分离制度下,个人私收空间进一步压缩,但上缴的部分罚款会不会变着名目返还,根据个人的罚款工作量,成比例地落到自己手中,促使交警也乐得冲“业绩”?
文章最后呼吁:一张罚单不简单,货车司机的收入、执法者的待遇,运输行业的发展、法律的权威,都写在上边。这根权益链条该好好捋一捋了!
这张罚单,可能就是压垮人的最后一根稻草!
来源 | 中国新闻网、内蒙古日报、小央视频、澎湃新闻、央视网快看、央视网、每日经济新闻、网友评论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