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为群众办实事 | “公益诉讼”促进加强营业性娱乐场所监管,共护未成年人健康成长

《未成年人保护法》、《娱乐场所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酒吧等营业性娱乐场所不得接纳未成年人。但广宁县检察院在履行刑事检察职能过程中发现,该县的一些酒吧接纳未成年人进场消费,并引发寻衅滋事、聚众斗殴等违法犯罪行为,扰乱社会公共秩序,遂启动行政公益诉讼程序。

启动行政公益诉讼程序

1

调取刑事数据进行分析;

2

调取治安案件数据进行分析;

3

向未成年犯罪嫌疑人调查情况;

4

和教育界代表召开未成年人权益保护座谈会;

5

派出检察干警到酒吧进行实地查访;

6

和广宁县文广旅体局召开联席会议;

7

查阅广宁县文广旅体局的工作台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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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察干警向公安机关调取相关治安案件数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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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广宁县教育界代表召开未成年人权益保护座谈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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召开行政公益诉讼听证会

在此基础上,近期,广宁县检察院就文广旅体局行政公益诉讼案召开听证会。会上,承办检察官宣读了相关调查情况及拟处理意见。广宁县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广宁县公安局、广宁县市场监督管理局也就各自职能发表了意见。听证员也向各方进行了提问。会上,各方讨论热烈,都深刻地感受到进一步加强对营业性娱乐场所监管的必要性和迫切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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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讨论,听证员表示,一致同意广宁县检察院向广宁县文广旅体局发出检察建议。

办理涉未成年人行政公益诉讼案件是广宁县检察院推动未成年人社会治理体系建设,强化未成年人权益法律监督,特别是关注和推动解决未成年人权益保护监管漏洞,推动形成未成年人保护大格局的一项重要职能。广宁县检察院通过举行公开听证,接受社会监督和支持,保证办案质量,共同守护未成年人健康成长。

来源:广宁检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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