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今后我一定要守法经营”
2020年3月27日,是我永生难忘的日子,湖北省十堰市张湾区检察院一份3页纸的不起诉决定书,改变了我的人生轨迹,我的企业也因此重获生机。
3年前,受湖北某电子科技有限公司总经理桂某邀请,我加入该公司,担任市场销售部部长,具体负责汽车电子配件销售工作,所有销售业务均由我对接,与桂某的良好合作关系,让公司发展蒸蒸日上。
2019年6月,在完全掌握销售渠道后,我准备延伸公司产业链,投资注册一家新公司,盘活公司闲置厂房和设备,这一想法得到桂某大力支持。但是,在办理工商营业执照过程中,我发现公司闲置厂房没有房产证,无法顺利完成注册。为尽快投产运行,我便动起了歪脑筋,请文印店老板王某帮忙伪造某事业单位电子公章,最终,在审核注册公司材料时被发现。2020年1月22日,我因伪造事业单位电子公章,被移送张湾区检察院审查起诉。
“如果他不在,公司生产的产品就销不出去,承接的订单也会因长期搁置而面临违约风险。”桂某担心我被起诉后影响公司复工复产,多次与检察官沟通,希望能争取到宽大处理的机会。
张湾区检察院经过调查核实后,考虑我是初犯,犯罪情节轻微且自愿认罪认罚,加之我所在的公司是当地重点扶持的“双千”企业,为区域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都作出积极贡献,为保障民营企业正常复工复产,依法对我作出相对不起诉决定。
受疫情影响,检察官在电话里向我宣告了相对不起诉决定,并对我进行法治教育。随后,我所在公司顺利复工复产。疫情得到控制后,检察官正式向我送达不起诉决定书,接过这3页纸,我顿时泪目,这是血的教训,也是新的开始。
企业的生存状况,关系着近百名员工的生计,这份不起诉决定书,对我来说就是“雪中送炭”啊。我握住检察官的手感激地说:“能在工厂里听到机器的轰鸣声,心里就特别踏实,今后我一定要守法经营,踏踏实实把企业经营好。”
检察官拍拍我的肩膀鼓励说:“创办企业是好的,但要始终牢记诚信是企业立足之本,守法是企业经营之基,希望你吸取教训,守法诚信经营。”
现在,我的企业已经全面复产,年产值比上一年增长近10%。我在办公室的墙上新添了一幅字——“诚信,立足之本也;守法,经营之基也。”这是检察官对我的忠告,此生必将牢记和遵守。
(整理/本报记者蒋长顺)(鲍欢 蒋长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