萤火虫首次列入国家《三有名录》征求意见稿

萤火虫首次列入国家《三有名录》征求意见稿

付新华收集的萤火虫标本。  记者陈亮 摄(资料图)

长江日报大武汉客户端12月22日讯(记者杨晓雨)为适应我国生态文明建设形势,日前,国家林业和草原局组织调整《有重要生态、科学、社会价值的陆生野生动物名录(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三有名录》),并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长江日报记者发现,不少人的童年记忆——萤火虫被首次列入名录。   

《三有名录》由国务院野生动物保护主管部门组织科学评估后制定、调整并公布,相当于为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以外的、需要保护的陆生野生动物也罩了一层“保护罩”。国家林业和草原局介绍,根据野生资源的变动情况和最新的研究成果,及时对《三有名录》进行调整和修订,能够更好地适应保护形势,维护生物多样性和生态平衡,推进生态文明建设。

2021年2月1日新调整的《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名录》发布后,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委托中国林科院自然保护地研究所迅速成立专家委员会,研究拟定了调整《三有名录》的基本原则,分别对未列入国家重点保护的各类陆生野生动物综合考虑种群变化动态、面临威胁、社会关注等因素,逐一评估其生态、科研、社会价值,提出了名录调整草案,经过完善最终形成此次的征求意见稿。

萤火虫首次列入国家《三有名录》征求意见稿

武汉萤。付新华 摄 

萤火虫首次列入国家《三有名录》征求意见稿

黄缘萤雄萤。付新华 摄        

萤火虫首次列入国家《三有名录》征求意见稿

雷氏萤。付新华 摄        

萤火虫首次列入国家《三有名录》征求意见稿

穹宇萤雄虫发光求偶。付新华 摄 

长江日报记者将新旧名录进行对比后发现,萤科动物被首次列入《三有名录》,分别为三叶虫萤、红胸黑翅萤、付氏萤、条背萤、黄宽缘萤、穹宇萤、黄缘萤、雷氏萤、米埔萤、胸窗萤、红胸水萤等11种。

《三有名录》的调整基本原则为:坚持生态优先、维护科研需要、有利于社会发展。华中农业大学植物科技学院教授付新华告诉记者,萤火虫是一种益虫,以捕食蜗牛、蛞蝓等软体动物为主,是农作物害虫的重要天敌,也是生态环境的指示物种;对于城市的居民来说,萤火虫景观是一种热门旅游资源;萤火虫的发光体系广泛应用在分子生物学、环境监测以及外太空生物探测中。

“因此,萤火虫具有重要的生态、经济、科研价值。符合三有动物保护的要求和标准。”

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同时发布的相关说明显示,本次征求意见稿共包括陆生野生动物39目177科1789种,除部分调整删除外,共新增680种(兽类30种,鸟类445种,爬行49种,两栖132种,昆虫24种)陆生野生动物,扩大了保护范围。

【编辑:丁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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