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称因快速路拥堵要求退通行费具有公益性】律师因快速路拥堵要求退通行费日前,一位广东广州的公益律师廖先生称,2019年他乘车经过广州华南快速路时,遇上严重拥堵。他认为,因道路维修,此次通行速度远低于正常通行速度,华南快速的运营公司广州华南路桥实业有限公司未提供与他支付价款对等的服务,属于合同违约。因此起诉华南路桥公司,要求其返还收取的部分通行费。对此,广州天河区法院一审审理认为,我国现行法律法规未明确规定公路经营企业需保证通行车辆达到最低通行时速要求。廖先生的主张缺乏依据,不予采纳。不过,法院同时认为,廖先生的起诉具有一定的公益性,对于收费公路经营管理者进一步加强公路管理能力、提升服务水平具有一定的促进作用。快速路不快!律师要求退通行费,结局意外……
来源:中国之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