代表关注老年代步车管理,建议城市农村区别对待

新京报讯(记者 李玉坤)今年全国两会,全国人大代表李勇提了“关于规范三轮、四轮及相关老年代步车管理的建议”。他认为,目前三轮、四轮助力车和相关老年代步车还处于管理“盲区”,建议尽快对此类车型进行定位,确定其属性。同时,避免“一刀切”,要对城市、乡村老年代步车的上路行驶加以区别对待。

已纳入机动车范畴,但未纳入汽车公告目录

近几年,无论是在乡村还是城市,使用三轮、四轮、纯电、燃油、油电混合的老年代步车已经成为全国的普遍现象。这些代步车不用驾照、不用上牌、没有保险,操作简单、上路容易、使用方便。闯灯、抢行、逆行、乱停乱放、载客拉活等现象泛滥,各种交通事故时有发生。

李勇调研发现,“这种车既让生产,又有销售,也有需求,却不能上牌,上路又涉嫌违法,事故处理也有纠纷,安全还得不到保障”。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定,国家对机动车实行登记制度。机动车经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登记后,方可上道路行驶。尚未登记的机动车,需要临时上道路行驶的,应当取得临时通行牌证。驾驶机动车上道路行驶,应当悬挂机动车号牌,放置检验合格标志、保险标志,并随车携带机动车行驶证。

李勇发现,虽然市面上销售的四轮电动助力车已纳入机动车范畴,但是,机动车是否准予登记,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还要依据国务院机动车产品主管部门认定的《车辆生产企业及产品公告》,因上述三轮、四轮等助力车以及老年代步车并未在工信部汽车公告目录里,因而不符合注册登记条件,也就不能取得机动车号牌,只能在单位内部道路或者景区内部道路行驶,不能在公路或者城市道路上行驶。

建议明确标准,违规生产销售从严查处

此前,工信部已发布通知明确,低速电动车不需要考驾照,并对低速电动车的国标进行了重新制定,向社会广泛征求意见,制定完成的年限为2021年,但是截至目前,相关的制度标准和法律法规还没有正式出台。

李勇建议完善相关法律法规,加快对此类车辆的国家技术标准制定,尽快对此类车型进行定位,确定其属性;及时公布符合要求的车辆生产企业与产品目录,满足人民群众的现实需求。相关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要加大对违规车辆的生产销售查处力度,特别是对存在严重安全隐患、侵犯知识产权的改装车、拼凑车、假冒车要从严查处,从源头上抓起,做到没有生产就没有买卖。

但是,李勇认为要避免“一刀切”,对城市、乡村老年代步车的上路行驶加以区别对待。“城市老年代步车宣传文明驾驶、安全驾驶,不要上主干道、快速路;乡村要加快基础交通建设,在宣传文明驾驶、安全驾驶的同时,尽量做到只在周边村庄或社区行驶。”李勇说。

新京报记者 李玉坤

编辑 张磊 校对 李项玲

来源:新京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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