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外网北京7月12日电(记者严冰)国家林草局今天透露,中国是《保护世界文化和自然遗产公约》的坚定支持者和积极践行者。自1985年加入《公约》以来,我国的世界自然遗产事业从无到有、从小到大,目前已拥有14项世界自然遗产,4项自然和文化双遗产,均位列世界第一。
我国在世界遗产保护事业取得的显著成就,得到联合国教科文组织和世界遗产委员会的认可。根据世界遗产委员会咨询机构—世界自然保护联盟(IUCN)对全球世界遗产保护状况的权威评估报告《2020年世界遗产展望》显示:世界自然遗产和双遗产中,全球整体状况处于“好”和“较好”的比例为63%,中国比例为89%;全球处于危急状况的7%,中国为零。我国18处世界自然遗产和双遗产总体保护状况良好,无濒危状态遗产地。评估报告显示我国整体保护状况明显优于国际平均水平。
30多年来,特别是党的十八大以来,我国世界自然遗产的保护理念不断升华,管理水平不断提升,目前已形成较为完备的世界遗产保护、管理和监测体系,建立起较为完备的遗产研究与能力建设体系,有效保护了重要自然生态系统和自然遗迹,推动了中华优秀历史文化的传承与发展,显著提升了公众对世界遗产的认知和保护意识,成为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抓手和载体。
一是自然遗产保护成为是生态文明建设的有益探索和成功实践。我国的世界自然遗产涵盖了国家公园(试点)、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等各级各类上百个自然保护地,保护了重要的自然生态系统和自然遗产资源,保护实现了生物多样性保护,推动了中华优秀文化的传承和发展。同时,在自然遗产保护和管理工作中,通过探索实施生态补偿等,实现了科学保护与利用的有机统一,向世界展现了中国保护自然生态和人类文明的不懈努力和责任担当。
二是自然遗产保护促进了绿色发展,助力了脱贫致富、乡村振兴。我国世界自然遗产的保护利用始终坚持资源保护与民生发展相结合的原则。基于遗产地的特点,通过特许经营、利益共享、生态补偿、生活补助等多种方式惠及民众。通过开展适当的生态旅游、科普教育等,拉动相关产业发展,助力乡村振兴,促进遗产地保护与当地社区居民的生产生活协调发展。据统计,每年遗产地旅游直接收入超过140亿元。比如,中国南方喀斯特、中国丹霞、云南三江并流等自然遗产地将自然保护与社会经济发展结合起来,依托自然遗产地资源,积极探索美丽乡村建设,高质量地完成了脱贫攻坚工作。
三是自然遗产成为宣传生态文明的重要窗口和载体。目前我国拥有的14项世界自然遗产与4项自然与文化双遗产,不仅涵盖了重要的自然生态系统和丰富的自然遗产资源,还保存了200多个文物保护单位、非物质文化遗产及众多的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和传统村落,很好地将自然与文化遗产有机融合,是开展爱国主义、生态文明和民族文化教育,弘扬和传承中华文化的重要载体。特别是近年来,各地不断加大对世界遗产的宣传力度,结合每年的“文化和自然遗产日”,推出系列教育活动,社会各界对自然遗产事业的关注度、支持度、参与度逐步提高,为自然资源保护和管理提供了良好的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