针对美国政府第10043号总统令的无理性,中国8所顶尖理工类院校的中国学生近日准备发起集体诉讼,要求拜登政府对其进行修订或予以废除,并就此项行动专门设立网站、募集资金。此项活动参与学生目前已经超过千人,在中美两国高校引起巨大反响。
10043号总统令是特朗普在2020年5月签署的,打着所谓“保护知识产权”和“防范间谍窃取美国先进的科学技术”等幌子,针对中国特定理工类院校的学生及访问学者正常的赴美留学、交流进行严格限制。与此项行政令相关联的拒签理由是根据美国《移民和国籍法》第212条(f)款,即“以国家安全名义拒绝外国人入境”。如果美方认为该留学生入境会损害美国利益,就会触发该条款拒签。现今,拜登政府非但没有废除前任的“恶政遗毒”,反而奉为圭臬,无理拒签中国理工类院校学生的赴美签证,延续下去势必影响中国万千苦读寻求专业深造的学生及其家庭,以及国内相关理工类院校的生源标准和科研合作。
第一,大规模拒签是美针对华裔科研人员清查行动的延伸。美国政府2018年制定了“中国行动计划”,针对华裔科研人员的司法清查风暴至今仍在持续且力度不减,虽然这些人最终被证明与美方怀疑的“窃取技术的经济间谍”毫不相干,但并不妨碍美方欲加之罪、何患无辞,最终多以虚假陈述或纳税申报定罪。美国国际教育协会发布的《2020年门户开放报告》显示,2019-2020学年,约有37.3万名中国学生在美国留学。其中,约有4.1万名中国籍的硕士生、3.6万名博士生和3.8万名博士后/访问学者在STEM(科学、技术、工程和数学)领域工作。美国华裔科学家大概有3.2万人。而美司法部4月公布的“中国行动计划”相关起诉案件只有80起,这就意味着该领域群体的被起诉率约为万分之二。此番美国如此牵强附会地打着“保护大学科研安全”的旗号,以莫须有的怀疑大量拒签中国理工类学生的签证,本质上是将对中国高科技领域的封锁和打压进一步蔓延到留学生领域,更加充分说明了美国政府决心遏制中国高科技发展的国家战略定位。
第二,语焉不详的“军民融合”成为美国打压中国滥用的噱头。此次被大规模拒签的学生基本来自被美国认为有“军民融合”背景的理工类院校,甚至在此类院校攻读文科和商科的学生也成为10043号令的受害者。作为一份彻头彻尾压制中国学者的禁令,理由是“本科以上水平的中国学生或研究人员,如果是或曾经与解放军有关系,很有可能成为侵犯知识产权的非传统情报收集人员……鉴于以上情况,此类人员申请F或J签证进入美国学习研究将损害美国利益”,进而暂停和限制与中国军民融合发展战略机构有关联的留学签证。10043号令颁布伊始就遭到美国教育和法律界的广泛质疑,所谓“军民融合发展战略”并无清晰范围,仅仅因为与某实体有关联就判定可能威胁美国国家安全,从逻辑和科学的角度都无法自圆其说。美国很多知名大学的实验室都接受军方资助,那么应该判定这些大学都和美国军队有关系?联想到7月9日,美国再次大规模扩大“实体清单”范围,将23家中国实体纳入出口管制对象,其中一个理由即是“利用美国技术推动中国军事现代化”。7月13日,拜登提名前五角大楼国防部官员艾伦·埃斯特维兹担任商务部工业与安全局负责人,这个中美科技战中关键职位的核心任务就是从军方经验出发,制定对中国的出口管制政策。美国多次滥用“军民融合”的噱头打压中国高科技企业和高校研究人员,说明美国被自己贩卖的“中国威胁”和“中国焦虑”冲昏了头脑,已经分不清楚、也不想分清楚中国的高校与企业、高校与军队、企业与军队之间的区别,随之而来的必然就是简单粗暴的一刀切。切断一切大规模的科研合作是给中美双方高校和多个领域带来重大损害的招数。
第三,力争法律正义,但要做好持久战的准备。运用法律手段维权的同时,留学生们也应做好充分的持久战准备:首先,在美国和政府打官司势必是一场昂贵消耗战,时间至少会持续数月到数年,诉讼费用也是难以预测的开销。此前,华裔科学家李晓江教授的律师费花了20多万美元,郑颂国教授的诉讼费用更是高达40多万美元,一旦败诉,对方的诉讼费用也会成为原告的负担。其次,美国现在将遏制打压中国发展当作首要的政治正确,虽然美国高校对留学生关于10043号令意见给予正面回应,但是没有学校愿意协助中国留学生与政府对簿公堂,考虑到每年受到该禁令影响的中国学生相对占比较小,政治优先级较低,难以引起美方高校更广泛和更高层的重视。
学术教育与科技交流是中美人文交流的重要组成部分,对推动中美关系良性发展有重要意义。拜登政府一方面试图顺应美高校要求大量吸收中国留学生、保证学费收入的呼声,另一方面仍旧延续打压、严重损害中国留学生合法权益,与美方自我标榜的学术界“开放自由”等理念完全背道而驰,与开展国际人才交流的时代潮流背道而驰,与中美两国人民开展友好交流的共同愿望背道而驰。我们要在反对美国技术霸权欺凌行径的基础上,进一步推进实施开放式创新战略,持续扩大国际科技合作交流,加强基础科学研究,突破关键核心技术,实现科技强国的战略目标。(作者是国际关系学院知识产权与科技安全研究中心主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