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清交警开启整治驾乘电动车不戴头盔模式

长清交警开启整治驾乘电动车不戴头盔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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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清交警开启整治驾乘电动车不戴头盔模式

为全面推进“一盔一带”安全守护行动,切实压降因摩托车、电动自行车违法行为造成的道路交通事故,自9月1日开始,济南市公安局交警支队长清大队持续开展摩托车、电动车交通违法专项整治。

长清交警开启整治驾乘电动车不戴头盔模式

在整治行动开展过程中,民警结合辖区道路交通实际,在重点路段采取教育与处罚相结合的方式,组织警力加大对过往摩托车无牌无证、假牌假证、不戴头盔以及驾乘电动车不戴安全头盔、违法载人、闯红灯、逆行、不按规定车道行驶等交通违法行为的整治力度。整治的同时,加大对群众的交通安全教育,提升群众的安全意识。

长清交警开启整治驾乘电动车不戴头盔模式

目前,公安交管部门针对在长清区驾驶电动自行车不戴安全头盔的违法行为,将加大现场教育力度,通过“三选一”方式(现场手抄《济南市公安局关于进一步加强电动自行车管理通告》;按照交管部门提供的提纲,编写微信及发布交警提供的事故视频,并转发个人的朋友圈,集赞或评论20个以上;在路口手持“一盔一带”劝导旗,对骑乘电动车不佩戴安全头盔的市民进行劝导,宣传倡导10人以上三种教育形式选择一项,同时签写《我与交警有个约定》守约书)提高市民佩戴头盔的自觉性。

同时,现场执法的交警将采集违法驾乘人员信息,固定证据材料,将有关信息传递到区文明办,由区文明办甄别确定所在单位,并在社会面组织通报,压实单位管理责任。

(通讯员费聿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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