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全面优化营商环境,提升“一网通办”效能,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自助经办系统(CA自助经办平台)推出了“参保登记”业务与“招录用”业务合并办理功能。跟着蓝娃来体验一下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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登录“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自助经办系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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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入“社会保险”栏目,点击“缴费变更申报”栏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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选择“就业参保登记(新)”功能。
操作说明
人员录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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输入身份证号码,点击“确定”按钮。程序通过共享信息进行比对,信息存在的可继续操作,不存在的提示单位前往柜面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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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修改个人的联系电话、联系地址、联系地址邮编,确认后点击“下一步”。
变更操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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程序自动判断录入的人员是否符合办理参保登记业务或者招录用业务的条件,符合办理条件的,显示业务项目供单位勾选;不符合的,程序进行提示,不显示对应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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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保登记业务存盘后,可打印表式或继续办理。
资料:
市社保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