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16日,互助县公安局红崖子沟派出所依法快速查处一起拒不执行人民政府在紧急状态下发布的决定、命令的违法行为,对违法行为人米某某给予行政处罚。5月16日7时许,互助县高寨街道某村村民米某某驾驶青B****3五菱宏光小型货车,自海东市高铁新区C6小区前往互助县红崖子沟乡某地,途经白马寺疫情防控检查点时,米某某承认其行程码显示近期有西宁行程情况,工作人员按照疫情防控规定对米某某进行劝返,米某某不听从工作人员指挥,并趁工作人员不备时驾车强行闯卡,沿平互大公路向互助方向行进,被执勤民警在距离疫情防控检查点约1.5公里处的道路上截停。米某某对其违反疫情防控规定驾车强行冲卡的违法事实供认不讳。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五十条第一款第一项之规定,互助县公安局红崖子沟派出所对米某某拒不执行人民政府在紧急状态下发布的决定、命令的违法行为给予行政处罚。民警提示:落实疫情防控措施是全社会的共同责任。在疫情防控的关键时期,希望广大群众从自身做起,支持并配合疫情防控工作,自觉遵守各项防疫规定,不要心存侥幸。公安机关将依法对拒不执行疫情防控规定,不落实疫情防控措施,扰乱疫情防控秩序等违法行为严厉打击。
(西海都市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