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市医保待遇保障工作培训会召开

12月30日,市医保局召开了全市医保待遇保障工作培训会,传达上级会议精神,总结今年工作成效,部署明年工作安排,同时对近期出台的自于2022年1月1日起执行的系列文件进行解读部署,推动我市医疗保障事业持续健康发展。全市医保系统相关负责人、工作人员,部分医疗机构及企业医保业务负责人参加了本次会议。

会议传达学习了全省待遇保障和医疗救助工作会议精神,并从七个方面就做好我市2022年医疗保险待遇保障重点工作思路和计划安排作重点部署。会议指出,要按照省局最新部署,抓紧做好我市医保帮扶相关政策的调整和实施工作,突出抓好解释说明和舆情引导工作,最大化减少负面舆情;按照《威海市贯彻落实山东省医疗保障待遇清单三年行动方案(2021年-2023年)》的总体安排和确定的重点任务,要进一步细化需调整和完善的政策,明确具体时间节点,加紧推进;按照省局方案,要进一步修订完善职工和居民门诊统筹制度意见,下半年推开;根据国家和省出台的关于健全重特大疾病医疗保险和救助工作实施细则,要及时制定我市的落实政策;要认真总结“威你保”实施情况,在省局指导下优化完善相关政策和运行机制等,继续保持走在全省前列;围绕落实国家标准的实际,出台调整长期护理保险评估工作的意见,认真总结居民长护试点经验,积极探索推动扩大居民长期护理保险覆盖范围;要认真落实国家和省政策规定,完善我市生育保险政策。

全市医保待遇保障工作培训会召开

会上还针对近期出台自2022年1月1日起执行的新文件新政策的《关于深化医疗保障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威海市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规定》《关于做好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关于执行 有关问题的通知》《关于优化参保人员异地就医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等系列文件,分别向与会人员作了详细解读。 国家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药品目录(2021年)>

全市医保待遇保障工作培训会召开

会议要求,下一步各区市医保经办机构、各医疗机构、各企业人力资源工作人员要继续加强内部培训,深刻领会、认真落实,保证政策落地,提升服务质效,增强工作系统性、整体性、协同性,进一步提高医疗保障能力,更好地满足人民群众多层次多样化医疗保障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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