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湖州市卫生健康委员会_健康生活】
01
什么是食品安全?
中国食品安全的监管由哪些部门负责?
食品安全即食品无毒、无害,符合应当有的营养要求,对人体健康不造成任何急性、亚急性或者慢性危害。
中国《食品安全法》第4条规定,国务院设立食品安全委员会,其工作职责由国务院规定。 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承担食品安全综合协调职责,负责食品安全分析评估、食品安全标准制定、食品安全信息公布、食品检验机构的资质的认定条件和检验规范的规定,组织查处食品安全重大事故。 国务院质量监督、工商行政管理和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依照本法和国务院规定的职责,分别对食品生产、食品流通、餐饮服务活动实施监督管理。
02
食品中农药残留、兽药残留的限量规定及其检验方法与规定由哪个部门制定?
根据中国《食品安全法》第21条第2款规定,食品中农药残留、兽药残留的限量规定及其检验方法与规程由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国务院农业行政部门制定。
03
未经许可从事食品生产经营或未经许可生产经营食品添加剂应负什么法律责任?
根据中国《食品安全法》第84条规定,违反本法规定,未经许可从事食品生产经营活动,或者未经许可生产食品添加剂的,由有关主管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分工,没收违法所得、违法生产经营的食品、食品添加剂和用于违法生产经营的工具、设备、原料等物品;违法生产经营的食品、食品添加剂货值金额不足1万元的,并处2000元以上5万元以下罚款;货值金额1万元以上的,并处货值金额5倍以上10倍以下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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