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11日,国务院联防联控机制召开新闻发布会,会上国家卫生健康委新闻发言人、宣传司副司长米锋表示,实施“乙类乙管”措施后,重点人群、重点机构、重点场所仍然是防控重点。养老机构、社会福利机构等场所高风险人群较多、人员集中,疫情传播风险大。要加强健康监测和早期干预,确保重症高风险人员能够及时发现、及时转诊、及时救治。
商超、物流、餐饮、交通等行业的从业人员要加强个人防护,做好自我健康监测,出现症状及时报告。
疫情严重期间重点机构场所
经评估可适时采取封闭管理
中国疾控中心传防处研究员常昭瑞表示,新冠病毒感染实施“乙类乙管”以后,疫情防控的重点机构和重点场所以及防控的关键点已在总体方案及国务院联防联控机制下发的《新冠病毒感染疫情防控操作指南》中给予进一步指导。重点机构主要包括养老机构、儿童福利领域服务机构、精神卫生福利机构、学校、邮政快递、医疗机构等,重点场所主要有客运车站、商场超市、农贸(集贸)市场、餐饮服务单位以及沐浴服务单位等人员密集、空间密闭、容易发生聚集性疫情的场所。
她表示,对养老机构、社会福利机构等脆弱人群集中场所还应采取以下措施:一是内部要分区管理,防止不同区域之间的交叉感染。二是在疫情严重期间,经科学评估适时采取封闭管理,防范疫情引入和扩散风险。三是疫情流行期间,外来人员进入机构时要提前预约,持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及现场的抗原检测阴性结果。四是要明确机构就诊定点医院,建立就医优先的绿色通道,对机构内感染者可第一时间转运和优先救治。
指导养老机构每周开展
两次的核酸或抗原检测
会上,有记者问,在“乙类乙管”阶段,民政部门要采取哪些措施来实现养老机构“保健康、防重症”这样的目标?对此,民政部养老服务司副司长李邦华表示,“保健康、防重症”是“乙类乙管”阶段整个疫情防控的重心,养老机构也是这样的。现在全国有4万多个养老机构,入住老年人220多万人,这些老年人多数是高龄、失能和有基础病的老年人,一旦养老机构发生感染就容易形成聚集性感染,而且老年人感染后,重症风险比较高。
李邦华介绍,民政部按照“乙类乙管”阶段“保健康、防重症”的总体部署,结合养老机构的特点,坚持“关口前移”,会同卫生健康和疾控部门,着力预防和减少老年人重症的发生。
一是指导养老机构每天做好至少两次的健康监测和每周两次的核酸或抗原检测,如果养老机构自行联系核酸检测机构有困难,地方联防联控机制要给予协调,做到老年人的疑似新冠病毒感染症状能够“早发现”,以及养老机构阳性人员的“早发现”。
二是落实养老机构老年人分类分级的健康服务,为老年人配备必要的血氧仪和吸氧设备,做到养老机构内的黄色、红色标识重点老年人给予重点关注和老年人重症前期的“早识别”。
三是发挥养老机构内设医疗机构和定点协议的医疗机构的作用,储备相应的药物,通过远程或者上门巡诊服务,做到感染老年人诊疗的“早干预”。
四是健全养老机构感染者的转运机制和就医绿色通道,提高转诊效率,在医疗资源紧张的时候,养老机构如果提前预订的定点医疗机构床位比较紧张时,民政部要求民政部门和卫生健康部门要加强协作,统筹辖区内的其他医疗资源,优先为养老机构的老年人安排接诊和病床,做到“早转诊”。
国内疫情仍处于不同流行阶段
仍需做好个人防护规范戴口罩
针对有媒体称,在一些气温回升较为温暖的地区,有部分人群在公众场合出现了不戴口罩的情况,实施“乙类乙管”之后是否有必要继续戴口罩?针对这个问题,常昭瑞回应称,当前国内新冠病毒感染疫情仍处于不同流行阶段,仍需继续强调做好个人防护,科学规范佩戴口罩,尤其在以下情形应该佩戴口罩:一是进入医院、商场、超市、室内会场、机场车站等环境密闭、人员密集的公共场所,乘坐飞机、火车、地铁等公共交通工具、厢式电梯时应全程规范佩戴医用外科口罩及以上级别口罩。二是进入养老机构、社会福利机构等脆弱人群集中场所时。三是出现发热、干咳、乏力、咽痛等新冠感染相关症状时。四是近距离接触或者护理新冠感染者以及有新冠感染相关症状人员时。五是医务工作者、交通运输、商场、超市、餐饮旅游、快递、保洁等从事公共服务以及密闭场所的工作人员。
文/本报记者 屈畅 统筹/孙慧丽
供图/视觉中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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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期可能有一些新冠治疗新药申报上市
发布会上,有媒体提问称,辉瑞公司生产Paxlovid未能通过医保谈判进入的医保目录,这会不会对新冠用药保障产生影响。针对此事,国家医保局医药服务管理司副司长黄心宇表示,国家医保局一直非常重视新冠用药保障工作。2020年,新冠疫情发生之初,就已经及时制定了“两个确保”的医保政策,将诊疗方案内的医保目录外新冠治疗用药临时性纳入医保支付范围,随着诊疗方案的更新,国家医保局也及时跟进,对医保支付范围进行了调整。在每年进行的医保药品目录调整中,新冠治疗用药一直是高度关注的重点。
黄心宇说,2022年医保目录谈判里面有三款新冠治疗用药被纳入谈判范围,其中包括Paxlovid,还有阿兹夫定片、清肺排毒颗粒这三款药,其中阿兹夫定片和清肺排毒颗粒谈判成功,Paxlovid由于企业报价过高没有成功。
他表示,大家不用过分担忧,在上周国家医保局刚刚制定了新冠“乙类乙管”后优化治疗费用医疗保障政策的通知,其中明确延续了诊疗方案内的目录外药品医保临时支付政策,先行支付到今年的3月31日。在此期间,患者的用药不会受到影响。
此外,在医保目录中,治疗感冒、发烧、咳嗽之类的对症治疗药品有600多种,参保人的用药临床选择比较丰富。国家医保局也高度关注新冠治疗药品的研发进展,据了解,近期可能有一些新冠治疗的新药在陆续申报上市。
“我们相信,随着上市新药数量的增加,患者临床用药选择和保障能力、水平都将得到进一步提升。国家医保局将进一步加强新冠用药价格监测和管理,全力做好新冠治疗费用的保障工作,着力减轻参保人员的经济负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