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礼让行人”的正确做法你get到了吗?

“礼让行人,该怎么做才是正确的?”12月2日是“全国交通安全日”,今年的主题是“守法规知礼让、安全文明出行 ”。12月1日,我市多部门联合举办了“122交通安全日”主题宣传活动,在这些活动里,有一个“礼让小课堂”的活动让大家受益匪浅。

“礼让行人”的正确做法你get到了吗?

  不礼让行人除罚款、扣分外,还要抄告单位

  “斑马线上的人如果快走完斑马线,我们是否能提前开过去?”“车速快的时候,看斑马线感觉会来不及,有什么小窍门可以更早知道前面有斑马线?”“不礼让被拍了要罚款扣钱吗?”

  当天礼让小课堂中,金华交警三大队罗店中队的副中队长詹天伦对市民的这些疑问进行了解答,据他介绍,机动车行经人行横道时,应当减速行驶;遇行人正在通过人行横道,应当停车让行。机动车行经没有交通信号的道路时,遇行人横过道路,应当避让。


“礼让行人”的正确做法你get到了吗?

“礼让行人”的正确做法你get到了吗?


  礼让的时候,最好等行人过完斑马线,再开过去。有些人会有疑问,行人已经快走完斑马线,从他的背面开过去肯定没问题?“但是难保有些行人,会忽然间折返,这样就出现危险。”詹天伦建议,就算没等行人过完斑马线就从行人的背后开过,也要跟他们保持安全的距离。

  还有一些市民反馈,有的时候不知道前面有斑马线,不能提早做好相应的准备。“其实,在马路上经常能看到一种菱形标线。”詹天伦说,这种标线叫人行横道预告标线,一般设置在到达人行横道道路前30-50米处,提示驾驶员前方已经接近人行横道,应减速慢行,并须注意行人横过马路。

  那在我市,礼让行人的情况如何呢?据金华交警法宣中心副主任吕奇介绍,近几年,创建文明城市后,“礼让行人”蔚然成风。他们还经常通过抓拍公布“黑榜”“红榜”的方式提高驾驶员对“礼让行人”的关注度。11月26日-12月2日,金华交警就举办了“我礼让我上榜”活动,鼓励司机们礼让行人、上红榜,积极传递文明出行的理念。“从路口的监控抓拍来看,大约有90%的司机都能做到‘礼让行人’。”吕奇表示,对行人正在通行人行横道时未停车让行的行为,交警将依法处以罚款100元,记3分的处罚,造成交通事故的,罚款200元,记3分。此外,还要抄告单位。

“礼让行人”的正确做法你get到了吗?

  要做“对”礼让行人并没有这么简单

  “我之前在新华街上被拍了两次,每次罚100元,扣3分。”“我记得明明每次都让了,为什么还会被拍?”

  在记者采访的过程中,有网友表示,自己在斑马线上遇到行人时,明明做好了“礼让”,但是还是被拍了,这是为什么呢?

  记者了解到,要做“对”礼让行人,其实并没有我们相像中的那么简单。

  根据道路通行规定,行人、机动车在行经有信号灯的斑马线时,应按照信号灯指示通行。机动车在行经无信号灯控制的斑马线时,必须在斑马线外停车让行。如果行人、车辆同处斑马线内,且行人在机动车前方,则认定为不礼让行人。交警在查处时,不以单张照片进行认定,而是采取全程录像并截图的方式进行取证。如果行人在斑马线外停滞不前或主动示意车辆先行通过时,将不会被认定为不礼让行人。

  那么,如果我们在开车时,遇到行人闯红灯,或是不走斑马线的情况,又该怎么做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四十七条第二款规定:“机动车行经没有交通信号的道路时,遇行人横过道路,应当避让。”由于行人相对于机动车属于弱势交通参与者,因此机动车驾驶人在驾驶机动车时,在任何情况下发现行人横过道路,都应当避让,以确保双方安全。

“礼让行人”的正确做法你get到了吗?

  双方“守法”就是最好的礼让

  虽然,现在“礼让行人”蔚然成风,但是有网友还是表示在有些没有红绿灯的斑马线上,有些司机还是没有礼让。

  网友“孙苗”有晨跑的习惯,她表示,跑步路过斑马线时,有时会遇到一些不减速反而抢着加速过斑马线的车。“当然,遇到这种司机的时候,肯定会觉得司机的素质低下。”但是遇到停车让行的情况,“孙苗”表示会摆手表示感谢。

  “‘礼貌’明明应该是双方的,但是有些时候感觉只有我们在做。”在采访的过程中,也有一些驾驶员,对一些行人的不文明行为进行吐槽。

  网友“边走边爱”说,作为行人,当然希望司机能礼让行人,但是作为司机的话,她也希望行人能遵守交通规则,不闯红灯。“边走边爱”说,有时开到斑马线的时候,本来没人的,忽然闯出一个人来,刹车都来不及。

  网友“周奶奶”也表示,自己开车的时候,有好几次都遇到一些人慢吞吞地走,还有的一边走,一边看手机。“对于司机来说,要做到礼让行人,那作为行人来说,是否也要尊重一下司机,过马路就像过马路。不管是“慢羊羊”还是“低头族”,都是一种交通隐患,也增加了交通拥堵的几率。

  11月30日和12月1日,记者分别在市区几条斑马线前进行观察,在过斑马线的时候,确实有这类情况存在。

  那针对行人的这些不文明行为,我们是否也出台了相应的处罚措施?

  吕奇说,按照《浙江省实施办法》第五十一条第二项规定,从人行横道过路口时,在确保安全的情况下,应当及时通过。除此之外,在我省的其他城市,还有针对行人过斑马线不文明行为的具体法规出台,比如温州和嘉兴等,都出台了《文明行为促进条例》。对不文明的交通行为,比如说行人通过路口或者横穿道路时低头看手机,嬉戏等,影响其他车辆或者行人同行等行为,可进行相应的处罚。

  吕奇表示,“礼让”是相互的,不管是司机,还是行人,双方“守法”就是最好的礼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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