莱芜区5家单位被处罚,最多的被罚1.2万元

齐鲁晚报•齐鲁壹点记者 李培乐

根据《山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在食品药品执法办案中落实“四个最严”要求若干问题的意见》的要求,莱芜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将近期查办的5起食品药品案件予以曝光。

韭菜农药残留超标

济南市莱芜区桂山蔬菜批发部销售农药残留含量超过食品安全标准限量的食用农产品(韭菜)以及购进食用农产品时未建立食用农产品进货查验记录。依据《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山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行使行政处罚裁量权适用规则》给予该单位警告、罚款5000元整、没收违法所得54.00元的行政处罚。

鲁中矿业有限公司职工超市,销售农药残留含量超过食品安全标准限量的食用农产品(韭菜)以及购进食用农产品时未建立食用农产品进货查验记录,依据《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山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行使行政处罚裁量权适用规则》给予该单位警告、没收违法所得68.00元、罚款5000元的行政处罚。

绿豆芽添加食品添加剂以外的化学物质

济南市莱芜区福满多超市经营添加食品添加剂以外的化学物质的食用农产品(绿豆芽)、未建立进货查验记录及保存相关凭证,依据《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山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行使行政处罚裁量权适用规则》给予该单位警告、罚款5000元整、没收违法所得11.7元的行政处罚。

香蕉农药残留超标

济南市亲邻城下商贸有限公司经营农药残留含量超过食品安全标准限量的食用农产品香蕉、未建立进货查验记录及保存相关凭证,依据《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山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行使行政处罚裁量权适用规则》给予该单位警告、没收违法所得30元、罚款3000.00元的行政处罚。

济南市莱芜农高区卢宪美农产品购销店经营农药残留含量超过食品安全标准限量的食用农产品香蕉、未建立进货查验记录及保存相关凭证案,依据《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山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行使行政处罚裁量权适用规则》给予该单位警告、没收违法所得117.00元、罚款12000.00元的行政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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