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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惠安] 女子作业中被爆破飞石砸伤头部,雇主不愿承担赔偿款,结果…

由 东方崇学 发布于 综合

“黄法官,真是太感谢了,要不是您情系百姓、倾心为民,我都不知道我什么时候可以拿到这笔赔偿款呢!”

8月31日下午,在惠安法院执行事务中心,申请执行人王某华激动的将写有“公正执法 情系百姓 廉洁高效 倾心为民”的锦旗亲自送到黄慧佳法官手中。领款手续办妥后,在诉讼服务中心财务窗口前,王某华更是感激的紧握黄法官的手,迟迟不肯离去。

执行经过

2018年4月,王某华受被执行人王某枝雇请做外墙装修,被附近的一个建筑工地爆破作业产生的飞石砸中头部受伤,经两级法院审理,被执行人王某枝应赔偿王某华在提供劳务中受伤造成的损失86658.93元。

判决生效后,王某华于2020年7月10日向惠安法院申请执行。接到执行案件后,黄法官立即向被执行人王某枝送达执行通知书、限制高消费令等法律文书,并通过线上查控系统对王某枝的财产开展线上查冻。2020年8月4日,通过总对总线上查控系统,依法冻结被执行人王某枝多个账户金额累计达64713.48元,并由公安机关协助查封被执行人王某枝名下小轿车一辆。

得知自己的多个银行账户被法院冻结,被执行人王某枝主动联系申请执行人王某华,在法院的主持调解下,双方最终达成执行和解,赔偿款以86000元偿付。

接到黄法官的领款通知后,申请执行人王某华没想到法院不到两个月就帮忙执行到位赔偿款。8月31日,按捺不住喜悦心情的她迫不及待送上锦旗以示感激。

一直以来,涉民生执行案件是惠安法院执行工作的重中之重,惠安法院干警秉持“情系百姓 倾心为民”的工作理念,为涉民生执行案件开辟绿色通道,实现简案快办、难案精办,同时加大涉民生案件的查控和惩戒力度,为涉民生案件特困申请执行人申请救助资金,让涉民生案件申请执行人切实感受到法院的执行力度、执行温度和执行强度。

来源:惠安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