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惠安] 女子作业中被爆破飞石砸伤头部,雇主不愿承担赔偿款,结果…
“黄法官,真是太感谢了,要不是您情系百姓、倾心为民,我都不知道我什么时候可以拿到这笔赔偿款呢!”
执行经过
2018年4月,王某华受被执行人王某枝雇请做外墙装修,被附近的一个建筑工地爆破作业产生的飞石砸中头部受伤,经两级法院审理,被执行人王某枝应赔偿王某华在提供劳务中受伤造成的损失86658.93元。
判决生效后,王某华于2020年7月10日向惠安法院申请执行。接到执行案件后,黄法官立即向被执行人王某枝送达执行通知书、限制高消费令等法律文书,并通过线上查控系统对王某枝的财产开展线上查冻。2020年8月4日,通过总对总线上查控系统,依法冻结被执行人王某枝多个账户金额累计达64713.48元,并由公安机关协助查封被执行人王某枝名下小轿车一辆。
得知自己的多个银行账户被法院冻结,被执行人王某枝主动联系申请执行人王某华,在法院的主持调解下,双方最终达成执行和解,赔偿款以86000元偿付。
来源:惠安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