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官不需要名片,裁判文书就是他们最好的名片

法官不需要名片,裁判文书就是他们最好的名片

■ 左起依次为荣学磊、张华、胡鸿高、朱蔚云、杨槟涛、王静、杨婵

2020年8月30日18时,中国裁判文书网上的文书总量突破1亿篇,访问总量近480亿次。在这一亿多篇裁判文书中,有200篇被最高法院评为“全国法院百篇优秀裁判文书”,其中上海法院11篇。

浩瀚如云的裁判文书中,11篇脱颖而出,机会只留给那些做好准备的人。

法官不可能一蹴而就

法官不需要名片,裁判文书就是他们最好的名片

朱蔚云

能够经我的手把上海最好的文书推荐出去,是我的荣幸。

7月,是朱蔚云一年中最忙的日子,她所在的上海高院审监庭要组织落实“全国法院百篇优秀裁判文书”的选送任务。

2018至2019年,上海法院年均结案83.215万起,根据最高法院的配额,2018年上海仅有40篇优秀裁判文书有机会选送到北京,2019年配额减少到15篇,这意味着,能够送去北京参赛的作品只有十万分之一点八。

十万分之一点八,一场艰难的角逐。每年6月,上海的中、基层法院会各自挑选出3到4篇最能代表本院审判水准的裁判文书给朱蔚云,高院各业务庭则每庭推荐1篇,再加上当年获评上海法院“百篇优秀裁判文书”或“十大优秀裁判文书”的部分裁判文书自动纳入推荐范围,最后云集到朱蔚云手里的大约有100余篇作品。

很多个夜晚,朱蔚云在办公室加班,她小心翼翼地把一份份参赛文书装入资料袋,然后细致地打印好邀请函和评分表,送到各评委处。

初评由上海40名审判经验丰富的资深法官和外聘专家组成,分六组,每位评委对裁判文书进行严格打分,朱蔚云根据分数进行排名,然后送高院各分管院长审阅,最后确定选送名单,上报至最高法院。

“最高法院的复评和总评非常严格,有2000多位专家组成评审团进行评审,这些专家涵盖了全国四级法院的资深法官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知名专家学者、特约监督员、特邀咨询员和律师。”朱蔚云感慨。

2018年,在首届全国法院百篇优秀裁判文书评比中,上海5篇入选,2019年第二届6篇入选。

“法官不需要名片,裁判文书就是法官最好的名片。”王静说。

作为上海高院知识产权庭的一名资深审判长,她是首届获奖者之一。

法官不需要名片,裁判文书就是他们最好的名片

王静

法官跟医生一样,不可能一蹴而就,他(她)必须要有时间的积淀。

翻开王静的履历,你会发现,澄静温婉的她主审了全国首例纵向垄断协议和滥用市场支配地位纠纷、首例标准必要专利纠纷等疑难复杂案件,多起案件入选中国法院知识产权50件典型案件、中国法院指导性案例、人民法院案例选等。同时,她还常年担任世界知识产权组织法学研究生国际项目及其暑期学校的特邀教师,作为世界知识产权组织首届全球知识产权法官大师班的受邀代表,用英语代表中国参加讨论并赢得模拟法庭辩论,获得最高法院的发文表扬。

“法官跟医生一样,不可能一蹴而就,他(她)必须要有时间的积淀,一个一个案子进行积累打磨,这样才会有经验和自信。”

王静对自己的职业有着清醒的认识。

王静获奖的这篇判决书写的是一起商业秘密不服行政处罚决定上诉案,这起案件是上海高院知识产权庭受理的首例行政知识产权案件,由高院副院长担任审判长,王静是主审法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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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为一名知识产权民事法官,这是王静第一次审理知识产权行政案件,她花了大量时间做足前期准备工作,梳理了所有案情,确定了需要审查的重点,熟悉行政案件的程序法和实体法,通过庭前会议和预备庭从全局角度把握案件事实的准确度,并找来优秀行政判决进行研究。

案情看似并不复杂,行政机关收到举报,B公司恶意高薪聘请A公司两名员工以获取软件源代码等A公司的技术信息,行政机关查实后以侵害商业秘密为由对B公司作出了处罚,B公司不服,提起行政诉讼。

然而,圈内人都知道这个案子不简单。“行政案件审查的是行政机关在做出行政行为时是否存在执法过程中的程序错误和适用法律的实体错误,本案中,行政机关混淆了软件著作权保护和商业秘密保护的界限,这个判决如果能厘清标准,不仅可以及时纠正行政机关的认识误区,同时也对相关行业今后正确行使软件权利起到积极的引导作用。”王静心里很明白这点。

2016年年底,案子不公开开庭,行政机关负责人亲自到庭参加庭审。此后不久,王静写出了13000字的判决书,她在判决书中指出,计算机软件可以以著作权或商业秘密两种途径进行保护,但两种权利的法定构成条件完全不同。本案中,如果行政机关不能举证证明其已对系争计算机软件符合“不为公众所知悉”的商业秘密构成的首要要件进行审查,即使这个软件符合商业秘密的其他构成要件,也不能认定该软件属于商业秘密,因此行政机关作出的行政处罚缺乏事实和法律依据,应被撤销。同时,如果第三人认为其软件被非法复制,可另行提起民事诉讼主张救济。

台上一分钟,台下十年功。王静对裁判始终保持着一份敬畏感,很多次,她一个人坐在办公室,戴着耳机,避开一切干扰,专注地撰写着判决书,每一次的敲击,如同在雕琢一件艺术品。

一份经典的裁判文书,需要写作者耐得住寂寞,数十年磨一剑,精研不止。

没学会走之前千万不要跑

法官不需要名片,裁判文书就是他们最好的名片

杨婵

判决书不仅是写给原、被告及其代理人看的,同样也是给很多不了解案情、没看过卷宗的人看的。

杨婵是一个“奇迹”,在上海海事法院海商庭担任审判长的她,连续两次获得了全国法院百篇优秀裁判文书奖。

很多人都不知道,杨婵人生中的第一篇裁判文书曾经出过错。“很辛苦的从一堆材料里把法律关系理出来,然后把是非分明搞清楚,认认真真地写了判决书,还反复校对,但最终竟然忘了简易程序应该减半收取当事人案件受理费,把案件受理费的数额写错了!这真是一件特别伤心的事!”

那次犯错后,杨婵发誓再也不能重演这样的“悲剧”,每当她写完一篇文书后,她都会要求自己审核三遍。“不是连着看,而是看完一遍后放一放,过几天再看。”

一个合格的裁判者,必须做到两个基本要求——查清案件事实,正确适用法律。杨婵擅长在一大堆证据材料里寻找事实:“很多关键事实都隐匿在细节里,而这些没有被注意到的细节恰恰决定了案件的走向。”

刚开始做法官时,杨婵审理了一起欠款纠纷,在翻阅原告公司三年来的集装箱使用费入账和出账流水记录后,她发现了猫腻并深入调查,最后得出“这起案件不是简单的商事纠纷,已经涉及刑事犯罪”,随后她向审委会作了详细汇报,案件被移送至公安,隐匿的犯罪者很快招了供。

2017年,杨婵开庭审理了一起葡萄牙公司诉国内某保险公司的海上保险合同纠纷,这是全国首例海上重复保险分摊之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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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实案子刚来的时候,大家都觉得平淡无奇,一家安哥拉公司就同一批货物向两家保险公司投保,其中一家公司赔付后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另一家保险公司按比例分摊保险赔偿金和检验费。”杨婵回忆。

然而,海商法里关于重复保险的条文只有原则性的一条,杨婵开始埋头翻阅大量国内外资料,整理海上重复保险制度,并把海商法和保险法里的“重复保险”作了比较。

“这个案子可以做成‘教科书式的案例’,我们在判决中把裁判规则‘立’起来,明确重复保险分摊请求权的构成要件,哪些抗辩意见是不能成立的,让其他法官以后碰到类似案件时有章可循。”

杨婵先写完一篇调研论文,然后才去开庭。在后来给海事审判条线同仁培训上课时,她谈了自己的感受:“写调研论文和写判决书是相辅相成的,调研论文既能在文书引用,也能用于案件报告,如果你判完案子再去调研,那就等于浪费了,本来可以充实在判决里的东西没用上,而且万一调研出来的结果与自己的判决结论相反,那不是吓出一身冷汗嘛?”

在翻阅卷宗、周密调研、把握事实证据之后,杨婵开庭审理了此案,然后一气呵成写出了判决书,整篇文书从框架到文字到法律适用都作了细致的谋篇布局,杨婵反复打磨,并在判决书最后加上了一段法官寄语——“……如果对第一赔付保险人设置过高的法律门槛,以致《海商法》所规定的重复保险分摊请求权形同虚设,将在实践中导致重复保险中的各个保险人相互推诿,不愿意先行承担赔付义务,这一司法导向不利于中国航运保险市场的健康发展,也使国内保险公司与国外同行开展业务合作时存在障碍。本院希望向社会传递积极的司法导向……进而进一步规范和优化航运保险市场服务,引导航运保险业更加健康有序发展。”

“判决书不仅是写给原、被告及其代理人看的,同样也是给很多不了解案情、没看过卷宗的人看的。”杨婵有一个观点,一篇优秀的裁判文书必须能让普罗大众读懂,而且文书的内在脉络清晰,如同给读者指明坐标,让读者顺着法官的思路领悟最后的结论。

“文书不仅考验法官的文字功底,它也是法律适用、庭审驾驭的综合展现。”杨婵不怕吃苦,小时候的她学写26个英语字母,只要写不好就用橡皮擦掉,一直写到满意为止,所以一开始她总是晚交作业,但几个星期后,她就能写得又快又好了。

“没有学会走之前,千万不要跑,跑容易摔倒的。”杨婵说。

裁判文书的“三层境界”

张华和荣学磊都喜欢写信息和调研,张华在上海松江法院刑庭待了14年,如今在立案庭担任副庭长。荣学磊先后在上海二中院刑庭、知识产权庭工作,现在该院研究室担任主任助理,曾获评全国法院调研工作先进个人。

法官不需要名片,裁判文书就是他们最好的名片

张华

做一名刑事法官,再小的案件也要有舆情意识。

“我参加预备法官培训时,有一位中院前辈给我们上裁判文书课,他的判决书写得非常好,完全是不同的境界。”张华记忆犹新。

张华认为,裁判文书分“三层境界”:

◆ 第一层次,格式规范、语言精炼,能够把问题说清楚;

◆ 第二层次,对案件的争议焦点分析到位、鞭辟入里,并且设立了一定的裁判标准;

◆ 第三层次,在释明法律关系、厘清法律适用标准、对同类案件有指导意义的基础上,树立一种价值导向促进社会发展。

2016年5月23日凌晨,上海汶水路、沪太路口的中环线高架道路上发生严重车祸,两辆超载货物的卡车违章驶上高架道路,其中一辆发生单车侧翻事故,致使交通受阻中断,社会各界对此高度关注。一年后,案件来到了张华手中。

“案情复杂,涉及专业技术问题,而且定性、量刑、法律适用争议大。”张华把卷宗和媒体报道都仔细看了一遍。“做一名刑事法官,再小的案件也要有舆情意识。案件有没有被炒作?法院应该如何回应?怎么把所有细节进行分析和考量?”张华每年审案两、三百件,已经练出了浑然天成的“法感”。

2017年4月14日,法院开庭审理此案,整个庭审历时八个多小时。张华邀请专家出庭,从物理学的角度解释了桥体受损原因,排除了辩护人之一提出的“事故是前车先造成,且不能排除路面已经遭到超载货车破坏”的意见。

有被告人提出,严重超载是运输行业的普遍现象,这是一个社会问题,法院对总经理、调度员、驾驶员等人员进行处罚没有任何意义,对现状也不会有任何改变。

“犯罪问题本身就是社会问题,每个犯罪行为背后或多或少都有其社会背景,但我们不能以行业潜规则等社会原因为自己的犯罪行为作辩解。”张华对“犯罪问题”与“社会问题”有着长久以来的思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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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是,在撰写判决书时,张华加入了一段话——“运输行业严重超载的整治是一个综合治理的过程,不仅需要行业从业者的自律自省,更需要监管部门加强监督管理。而对于严重超载造成严重后果的行为进行刑事处罚,也是监督管理的手段之一,这不仅仅是对肇事者及责任人的惩罚和教育,更是对运输行业潜在违法者的威慑和提醒,是刑法特殊预防和一般预防功能的体现,更是本案判决的社会意义所在。”

“当你成为一个比较有经验的法官后,你就不会简单地照抄法条,而是敢于阐释法律了,那些体现法官个性观点的文字恰恰是多年审判经验的积累和深入思考的体现。”王静很赞赏张华这样的同仁,“法官这个职业很具有挑战性,也很有意思,每起案子都像一场考试,而判决书就是法官向整个社会交出的答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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荣学磊

我有信心接受申诉的检验。如果申诉证明我是错的,我纠正自己的观点,继续去探索这个问题,这样的法官不丢人。

荣学磊崇尚的是在普通案件中挖掘法律的内在价值。在中国,大部分法官一生中审理的案件都是普通案件,有些甚至是鸡毛蒜皮的“小案”。荣学磊觉得,再普通的案子也不妨碍法官发挥自己的价值。

荣学磊获奖的裁判文书,写的是一起物流公司与保险公司之间的保险人代位求偿权上诉案,一个极其普通的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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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个案子涉及责任竞合问题,最常见的传统审判思路就是由当事人自己选择,如果选择侵权之诉,就完全排斥合同法的适用,如果选择违约责任,就完全不考虑侵权法的规定。”

荣学磊近两年来一直在思考责任竞合问题,他觉得,传统观点虽然保护了一方的选择权,但不当限制了另一方的抗辩权,容易导致双方合同关系形同虚设,既不利于发挥合同法对市场交易的调节功能,也不利于贯彻民法的诚实信用原则,应当推动传统的司法习惯向更加合理、更加公平的方向发展,侵权之诉中应允许被告提出合同上的抗辩事由,法院对此予以审查。

有人提出质疑,庭审中当事人也表示“如果法院改判,我就要去申诉”,但荣学磊很坦然。“我凭借专业知识和良知判案,并且慎重考虑专业法官会议的意见,我有信心接受申诉的检验。如果申诉证明我是错的,我纠正自己的观点,继续去探索这个问题,这样的法官不丢人。”

当被问及“对一个法官来说最重要的是什么”这一问题时,荣学磊回答:“最重要的东西有三个,第一要有天然的、朴素的、公平正义的心,第二要有对法律的热爱和钻研,第三要不怕困难、有实现公平正义的勇气。”

十万分之一点八的背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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杨槟涛

司法是公开的,现在文书全部上网,任何人都可以看到你的裁判文书,所以你的每一份文书都要经得起推敲。

“法官写文书,一定要能够从一个普通案子里看出不同来,同一类案子你能看出不同点,就能写出优秀的裁判文书。”

杨槟涛是全国法院百篇优秀裁判文书的初评评委,荣学磊对普通案件的看法很符合他的理念。

1985年,杨槟涛从吉林大学法律系毕业,先后在上海杨浦法院刑事审判庭、研究室、经济审判庭、办公室、民事审判第三庭、审判监督庭等部门工作,原任该院审判委员会专职委员。

长期的审判实践让杨槟涛养成了爱琢磨的习惯,只要碰到案子,他就想琢磨,越琢磨越有劲儿。多年前,杨槟涛去办理破产案件,一开始,他连清算组的话都听不懂,但下功夫研究三个月后,他便成为了破产审判方面的专家。

“任何一个法官,都要培养自己的调研能力,练就眼光、善于分析、长于归纳。”杨槟涛办过案子,写过案子,也管过案子,这些年,他发现不少律师在裁判文书网上分析承办法官的裁判风格和类案的裁判标准,所以他经常提醒身边的年轻法官:“司法是公开的,现在文书全部上网,任何人都可以看到你的裁判文书,所以你的每一份文书都要经得起推敲。”

“法官写的判决书要经得起历史考验,”胡鸿高的观点和杨槟涛不尽相同,“凡是我打高分的,一定是给最优秀的文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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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图片正中为胡鸿高

胡鸿高

法官是画句号的人,法官要在判决书中把法律具体化,要敢于回应敏感问题,不回避、不硬判,将自己对立法本意的参悟融入到裁判文书中。

胡鸿高是复旦大学法务委员会主任、法学教授,博士生导师,兼任中国商法学研究会常务理事、中国经济法学研究会常务理事、上海市人民政府首届立法专家咨询委员等职,他连续10年受邀参与上海法院裁判文书的评选,也参与了全国法院百篇优秀裁判文书的初评。

“评审既是一种责任,也是一种学习。”胡鸿高见证了上海法院裁判文书的长足发展,在他看来,一篇好的裁判文书必须符合四个标准:

◆ 首先,格式规范、表述通畅;

◆其次,对事实的概括清晰明了,繁简得当,能够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和复杂程度,当长则长,当短则短;

◆再次,能够完整、准确的反映庭审中举证、质证、论证的过程;

◆最后,归纳争议焦点时,分析透彻、全面、客观,合情合理合法。

“法官是画句号的人,”胡鸿高特别欣赏那些敢于直面难点问题的法官,“法律条文是枯燥的,法官要在判决书中把法律具体化,要敢于回应敏感问题,不回避、不硬判,将自己对立法本意的参悟融入到裁判文书中,这样的法官才是真正做到了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

法官不需要名片,裁判文书就是他们最好的名片

2020年9月,第三届全国法院百篇优秀裁判文书的初评选送工作正在上海高院紧张的进行,前两届评选中,上海共有11篇作品10位法官获此殊荣,除了王静、杨婵、张华、荣学磊4人,还有吴盈喆、徐飞、胡洪春、谢振衔、何渊、黄婧6位法官,他们分布在上海的各个法院,继续默默耕耘着法官的生涯;

胡鸿高、杨槟涛等40位评委也继续在为每一篇参赛文书打分,虽然他们不认识大部分写文书的法官,但他们尊重法官,希望通过选拔让真正优秀的法官脱颖而出;

还有一位法官——朱蔚云,本科毕业于中南政法学院行政法,硕士毕业于复旦大学国际法,长期在上海高院审监庭工作,由于负责优秀裁判文书的选送工作,为避嫌,她撰写的裁判文书多年来一直不参加文书评选。

“能够经我的手把上海最好的文书推荐出去,已经是我的荣幸了。”朱蔚云低头笑了笑,虽然不参赛,但她对自己撰写的每一篇裁判文书都尽心尽力。

法官不需要名片,裁判文书就是法官最好的名片。

法官不需要名片,裁判文书就是他们最好的名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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世界舞台中央的“中国力量”

文丨严剑漪

在采访此稿时,正巧新闻联播在播报“中国裁判文书网文书总量突破1亿篇,访问总量近480亿次”,在这近480亿次里,有超过15亿次的访问量来自海外,其中,美国超过6亿次,日本超过0.6亿次,印度超过0.5亿次,韩国超过0.2亿次。

庞大的数据令人赞叹,但这也同样意味着,中国法官所写的司法裁判文书已经在接受全球网民近480亿次的检验!

曾有人说,想知道一位法官能力行不行,上网看看他(她)的文书就知道,一份裁判文书能检验出这位法官是否拥有扎实的专业知识、深厚的人文关怀和丰富的人生阅历。

在我采访上海法院的获奖法官时,我惊喜地发现,他们的身上有一种力量,择一事终一生,不为繁华易匠心。“裁判文书不光是我的名片,以后也会是我的回忆。等到我退休了,至少我写的每一份裁判文书都可以供后人研究。”一位被访法官告诉我。

法律的权威来自社会认同,社会认同来自司法裁判。一份优秀的司法裁判不仅是对法治的最好诠释,也是法官对自己法律生涯的最大褒奖。

“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起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这不仅是法官们孜孜以求的目标,更是中国法治不断前进的源动力,终有一天,中国的司法裁判文书网让全世界惊叹的不止是它的庞大数据,更是它在世界舞台中央的中国力量!

法官不需要名片,裁判文书就是他们最好的名片

来源|人民法院报

作者:严剑漪

摄影:施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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