也应建立“准见义勇为”激励机制

也应建立“准见义勇为”激励机制

李英锋

2020年10月20日凌晨,四川自贡小伙沈严与女友在当地一家面馆用餐时,被顾客邓远彬用刀捅伤,后沈严因伤势过重经抢救无效死亡。沈严去世后,家人认为他是为了阻止他人吃“霸王餐”而被残忍杀害,是正义的行为,为他申请见义勇为公民的称号。近日,自贡市大安区政府相关部门对沈严见义勇为的申请作出了不予确认的回复。(10月18日《成都商报》)

这既是一起刑事案件,也是一起关乎见义勇为认定标准和认定伦理的案件,值得深入思考和讨论。

看见顾客有吃霸王餐的迹象,沈严上前对该顾客进行劝告,帮面馆老板说了句公道话,却因此惹恼了对方,招致报复并且因此失去生命。按照民众最朴素的认知,沈严的做法属于路见不平一声劝,很仗义,很有正义感。然而当地有关部门并没有将其认定为见义勇为,这样的定性难免会引发一些人的困惑和不解。

只有抛开情感印象和感性逻辑,依法评析沈严因劝人吃面付款而被害的事实,才能对沈严“仗义”的性质有更准确的理解和认知,并对当地有关部门不予认定见义勇为的回复形成理性视角,有效消除误解和争议。

“义”分为广义之“义”和狭义之“义”,所有主持公道、给人帮助、呵护公平正义的善言善行都属于广义之“义”,而各地见义勇为法规所指的“义”是狭义之“义”,这意味着,并非所有带有正义色彩的善言善行,都符合见义勇为的情形和条件,只有一部分带有正义色彩的善言善行会被认定为见义勇为。

《四川省保护和奖励见义勇为条例》第二条规定:本条例所称见义勇为,是指公民在履行特定义务以外,为保护国家、集体利益或他人人身、财产安全,不顾个人安危,同各种违法犯罪做斗争或者抢险救灾的行为。沈严帮面馆老板说公道话,劝邓远彬结账,确实能在一定程度上起到维护面馆经营秩序和利益的作用,但面馆老板和邓远彬的争议毕竟属于普通的消费争议、民事纠纷,且彼时双方正在协商之中,场面平稳可控,邓远彬未显露出以违法犯罪手段威胁面馆老板的人身、财产安全的倾向,沈严的遇害也发生在面馆老板和邓远彬达成口头结账协议之后,因此,沈严的“义”属于广义之“义”,难以纳入《四川省保护和奖励见义勇为条例》规定的见义勇为行为范畴。

沈严的做法很有正义感,他的被害令人心情沉痛,但在现行法律框架下,他因劝人结账而遭致命报复确实难以符合见义勇为的认定条件,自贡市大安区政府相关部门的认定结果符合事实和法律,也符合法治理性。同时应当强调,对所有的善意、所有的正义之举都应该鼓励、呵护、支持,这符合弘扬社会正气、维护社会秩序、维护各方合法权益、建设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要求。

有关部门有必要以沈严事件引起公众思考和讨论为契机,加强对类似涉广义正义现象的关注和研究,依法探索建立由受益人、相关公益基金或政府部门给予一定补偿或精神激励的“准见义勇为”或“类见义勇为”激励机制,让因义被害者或其家庭得到一定的帮助和慰藉,让社会激励机制实现全覆盖,在更大范围内激发更多社会正义感、更多社会正能量。漫画/陈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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