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众网·海报新闻见习记者 董清旸 济宁报道
6月30日上午,邹城市政府新闻办组织召开《济宁市户外广告设施和店招标牌设置管理办法》解读新闻发布会。
据了解,《济宁市户外广告设施和店招标牌设置管理办法》于2021年12月31日,济宁市第72号政府令发布,2022年3月1日正式实施。《济宁市户外广告设施和店招标牌设置管理办法》从适用范围、规划与规范、设置管理、维护与监管、法律责任等方面全面规范了户外广告设置行为。
《济宁市户外广告设施和店招标牌设置管理办法》规定,在公共产权建筑物、构筑物、设施、场地等设置大型户外广告设施的,城市管理部门应当会同行政审批服务部门通过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以招标、拍卖方式进行公开出让,出让收入全额上缴本级财政;利用非公共产权建筑物、构筑物、设施、场地等设置大型户外广告设施的,城市管理部门应当会同行政审批服务部门通过协议的方式出让公共空间广告设置权;设置非大型户外广告设施、店招标牌的,可以通过市、县人民政府网站查询专项规划、详细规划方案、技术规范等信息,应当按照相关标准要求设置,城市管理部门依法进行事中事后监督管理。设置店招标牌不需要交费。
《济宁市户外广告设施和店招标牌设置管理办法》的出台,填补了邹城市户外广告设施和店招标牌设置管理工作的法律空白,对于邹城市加快“双百”城市建设、推进城市精细化管理、提升城市品质具有重要意义。下一步,邹城市综合行政执法将联合相关部门运用标准化、法制化的理念,全面做好《济宁市户外广告设施和店招标牌设置管理办法》的贯彻落实,进一步维护和改善邹城市城镇容貌,提升人民群众宜居生活满意度和幸福指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