历经30小时激烈竞拍,7000余次出价,拍下数千万资产却反悔不要了。法院最终裁定,竞买人补交二次网络司法拍卖差价上百万元并不予退还保证金。这个“后悔药”可有点贵!
【基本案情】
2018年,法院在执行某投资管理公司与某资产经营公司联营合同借贷纠纷一案过程中,执行被执行人某资产经营管理公司在某山庄有限公司的350万元股权。2018年1月,该涉案股权第一次在淘宝网络司法拍卖平台拍卖,竞买人张某从起拍价1万元开始参加竞拍,历经30小时激烈竞拍,最终以3100余万元最高价竞买成功。其后,张某未按期交纳成交余款,造成该股权拍卖未成交。2018年5月,涉案股权第二次进行司法拍卖,最终以2445万元被申请执行人某投资管理公司竞买成功。
经申请执行人申请,法院于2021年11月作出执行决定书:对竞买人张某交纳的保证金2000元不予退还;竞买人张某补交两次网络司法拍卖差价657万余元。对此,张某提出执行异议,请求撤销该执行决定书。法院经审理作出执行裁定,裁定驳回张某的异议请求。
法院认为,网络司法拍卖竞买成功后悔拍,保证金不予退还,保证金不足弥补再次拍卖差价的,法院可以责令悔拍人补交。张某竞买涉案股权成功后,无故悔拍,张某应补交再次拍卖差价。
【法官说法】
一是竞买人在参拍前,应仔细阅读竞买公告和竞买须知。竞买人参拍前应在关注拍卖标的的权利性质、是否存在瑕疵、竞买资格要求等公示情况的同时,还应仔细阅读竞买须知中关于交纳支付款项、税费承担、产权过户手续等相关内容。如果条件允许要去现场实地看样,或与执行法官联系切实了解拍品的客观情况,防止出现拍卖成交后,无法使用拍卖标的或与自己预期不一致等情况。
二是诚信参拍,司法拍卖不是“简单买买买”,没有“七天无理由退货”。司法拍卖不同于普通民事拍卖,属于人民法院的司法行为,具有严肃性和权威性。竞买人参与网络司法拍卖的,应当遵守诚实信用原则。买受人一旦竞买成功,应当按期支付价款,逾期未支付构成悔拍的,将承担相应法律责任。若因买受人原因造成拍卖成交后不能使用的情况,由买受人自行承担相关后果。若竞买人竞买成功后,发现由于人民法院竞买公告中拍卖财产的文字说明、视频或者照片展示以及瑕疵说明严重失实,致使买受人产生重大误解,购买目的无法实现的,可依法提起执行异议,请求撤销网络司法拍卖。
三是竞买成功后悔拍,保证金不予退还,保证金不足弥补再次拍卖差价的,法院可以责令悔拍人补交。拍卖成交后买受人悔拍的,交纳的保证金不予退还,依次用于支付拍卖产生的费用损失、弥补重新拍卖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的差价、冲抵案件被执行人的债务以及与拍卖财产相关的被执行人的债务。保证金数额不足的,可以责令原买受人补交;拒不补交的,强制执行。
重要提示:参拍需理性,切莫任性悔拍!否则损失的可能不仅仅是保证金,还有重新拍卖的差价款。
【法条链接】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四条规定,拍卖成交后买受人悔拍的,交纳的保证金不予退还,依次用于支付拍卖产生的费用损失、弥补重新拍卖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的差价、冲抵本案被执行人的债务以及与拍卖财产相关的被执行人的债务。悔拍后重新拍卖的,原买受人不得参加竞买。第三十七条第三款规定,本规定对网络司法拍卖行为没有规定的,适用其他有关司法拍卖的规定。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民事执行中拍卖、变卖财产的规定》第二十二条规定,拍卖成交或者以流拍的财产抵债后,买受人逾期未支付价款或者承受人逾期未补交差价而使拍卖、抵债的目的难以实现的,人民法院可以裁定重新拍卖。重新拍卖时,原买受人不得参加竞买。重新拍卖的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造成的差价、费用损失及原拍卖中的佣金,由原买受人承担。人民法院可以直接从其预交的保证金中扣除。扣除后保证金有剩余的,应当退还原买受人;保证金数额不足的,可以责令原买受人补交;拒不补交的,强制执行。
文/朱涛(北京二中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