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社香港12月4日电 (记者 刘大炜)全国港澳研究会会长邓中华4日表示,就特别行政区而言,宪法是“一国”的根本体现。宪法作为一个整体在特别行政区适用时不能说某些条款有效、某些条款无效,这意味着包括基本法在内的特别行政区法律都不得违反宪法的原则和精神。
当天为国家宪法日,香港特区政府与中央人民政府驻香港特别行政区联络办公室在港举办主题为“宪法与新时代新征程”的座谈会。邓中华通过视频发表主题演讲时作上述表示。
邓中华指出,依法治理港澳、维护宪法和基本法确立的特区宪制秩序,必须正确认识并处理好宪法和基本法的关系,必须坚持落实中央全面管治权和保障特区高度自治权相统一,必须巩固宪法和基本法确立的宪制秩序。
就“落实中央全面管治权和保障特区高度自治权相统一”方面,邓中华指出,特区享有的高度自治权不是完全自治,也不是分权,其唯一来源是中央授权,特区并不存在所谓的“剩余权”;中央全面管治权不是全面取代,更不是否定、破坏特区高度自治权,中央行使全面管治权时严格依照宪法和基本法办事。
邓中华表示,要继续坚持落实中央全面管治权和保障特区高度自治权相统一,抓住事关港澳长治久安的重大问题。“把该管的坚决管起来、把该纠正的坚决纠正起来、把该立的规矩坚决立起来。”
他指出,一方面用好中央的权力,强化对特区行政、立法、司法的监督;另一方面要不断完善特区治理体系,着力提升全面治理能力和管治水平,构建“中央主导、特区主责、治理高效”的管治模式。
此外,邓中华提到,香港国安法实施以来,香港特区依法履行维护国家安全的宪制责任取得明显成效,但特区维护国家安全的形势依然严峻复杂,香港国安法能否在一系列重大国安案件中得到全面、准确落实仍有待检验。他表示,要继续坚定、有效地执行香港国安法,在准确、全面理解其立法原理的基础上依法打击反中乱港分子,维护香港国安法权威。
邓中华续指,香港特区要积极履行基本法第23条立法的宪制责任,完善相关法律,依照宪法和基本法继续塑造政治安全的香港,消除可能危害国家安全的各种风险和隐患,筑牢香港特别行政区维护国家安全的根基和防线。
邓中华还表示,要继续全面贯彻落实“爱国者治港”的原则,推动香港实现良政善治,着力发展经济、改善民生,化解深层次矛盾,实实在在提高香港市民的获得感、幸福感。(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