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18日,前女友于文凤向周星驰追讨7000万一案开审,尽管此前多次起诉遭遇种种原因失败,但于文凤没有打退堂鼓,并亲自出庭作供。
双方都聘请了实力强劲的大律师,周星驰姐姐周文姬于18日出庭。
19日上午,于文凤到场作供,她穿白色休闲西装外形干练,戴墨镜气场十足。
目前双方争夺的关键,是周星驰对于文凤的10%分红的口头协议是否有效,于文凤方表示有效,周星驰方声称那是星爷在热恋中的绵绵情话,没有法律效力。
于文凤追讨的7000万佣金,大部分跟周星驰名下“比天高”豪宅有关,这是两人交往期间购入的物业,分手前已涨到8亿港元,于文凤后来提出8000万分红,但周星驰只给一千万,并解释“比天高”用于自住,不属于投资收益范畴。
周星驰律师声明,交往期间星爷曾赠予于文凤2160万港元,这完全是出于爱意,跟两人口头协议无关,又揭露于文凤曾投资失利亏掉星爷1300万,但对方律师却假装没看到。
对此,于文凤只能亲自出庭透露内幕。
于文凤承认,在入职周星驰公司前,没有投资物业经验,那时星爷的投资豪宅经验已很丰富,但否认是从星爷身上学的投资经验。
于文凤出生名门望族,父兄都是经验丰富的商人,她的大部分知识均出自家人的教导。
两人恋情始于1997年,当时于文凤不求回报,一边在证券物业公司上班,一边协助星爷管理和投资产业。
2002年初,周星驰主动要求于文凤辞职,加入星外海外全职协助他,同年4月1日签下第一份协议。
当时公司以获得“扣税”优惠为由,给于文凤提供了一个不足以反应其功劳的“低薪”(起初2万,最高时5.9万,平均3万),让于文凤信以为协议明示会有分红,故而相信可以“先做着”,没有仔细留意条款就同意并签署协议,因为她十分信任周星驰。
此外,于文凤承认主动跟星爷提出分红,原因是哥哥质疑两人关系最终只会是徒然,于文凤也同意哥哥的质疑,觉得周星驰未必会和她结婚,于是主动讨论关于利润分红。
2002年圣诞节,周星驰送于文凤一辆车作为圣诞礼物,于文凤表示不要车,希望可以得到明确的利润分红数字,解除哥哥的担忧,对方表示“OK”。
于文凤强调,自己会赚钱,协助周星驰投资并不是“白干”,并重申没有强迫周星驰一定要娶她为妻。
截至目前,法庭尚未宣布结果,于文凤作供匆匆离开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