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4S店喜提新车,却突然被拦下不让走 店员:必须拿8000解决
坐新车的时候大家心情都很好,如果发生什么事故的话,心情会变差,郑州的范先生就遇到了一件让自己郁闷至极的事情,本来开开心心去提爱车的,却因为一个意外“亲吻”导致自己无故损失了8000,但他却认为4S店索要的费用很不合理,甚至有点霸王条款!范先生说,自己买了7万元的雪佛兰,当天我去4S店取车,自己把车转弯的时候,突然撞到了店里的商品车,不仅自己的车内装修,商品车也被小的痕迹弄伤了,如果员工发现了这件事,就以当场影响二次销售为由,要求范先生赔偿8千日元,但是,小范没有同意,投保损坏了,之后保险方提出的损失价格是1200元,可以用板金喷雾。保险提供的损失价格只有1000元以上,4S店却强行赔偿8000元,这让小范心里很不愉快,所以,希望通过媒体的介入,合理维护自己的权益,之后,记者随同他来到了4S店,据工作人员说,他们收到8000元的是正常销售的商品车,所以和普通车相比,不发生冲突只需要保险赔偿,如果有整车记录的话,会有整车事故,变成了两位客人,就算打了10000元也没人要。但是,小范以后不同意负责人的话,首先这个伤口不大,说明保险的确定损失超过1000多个,没关系,其次,通过这次碰撞,发现滑板车的压力是没有品质的,买了7万元的车,还没有保证质量,小范的这番话让负责人非常生气,我觉得他完全在说无理的话,平时在路上相撞的话,找保险是理所当然的,但是,所有手续办完的新车都不能用保险来估价,谁也不想买车的痕迹。由于双方都据理力争,所以场面非常僵硬,之后,在记者的调整下,范先生决定赔偿8000元,先以1000元为保证金,然后再给购买7000元车的客人打电话,并且,在4S店证明这个8000元给客人优惠,关于这个方案,负责人也表示同意。这次4S店确实没有责任,毕竟是范先生自己开车撞的,所以必须负相应的责任,我想在商店的立场上会有影响,但是新车有修理记录的话会变成二手车,在提新车的时候尽量让工作人员开出来,这样就能减少此类事情发生了。大家觉得这件事怎么样?你觉得索赔8000元是合理的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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