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限高”,外出打工都受影响,咋办能消除影响?

顶端新闻.大河报记者 段伟朵 通讯员 鲁维佳

“ 自从上了失信‘黑名单’和被‘限高’,我算是处处受到了限制,连在外面打工都受到了影响,以后再也不愿意当这‘老赖’了……” 2月20日,河南省郑州市惠济区人民法院成功执结一起健康权、身体权纠纷,被执行人黄某迫于强大的执行威慑力,主动履行了6千元执行款,为一起历时三年的执行案件画上了圆满的句号。

黄某与林某健康权、身体权纠纷,法院经审理作出民事判决,判令黄某于判决生效后十五日内赔偿林某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等共计7331.24元。因判决生效后,经多次催要,黄某均未支付,林某于2017年10月向惠济法院申请了强制执行。

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执行干警依法向被执行人黄某送达了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等执行文书,并多次督促其尽快履行生效法律文书所确定的义务。起初,黄某满口答应,并称自己在外地不能回来,承诺在三个月内主动履行赔偿义务。然而三个月过后,黄某却仅履行了1300余元执行款,余款6千元非但迟迟未付,还与执行干警玩起了“躲猫猫”。执行法官在“四查”未发现其财产线索的情况下,依法将被执行人黄某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对其采取了限制高消费等信用惩戒措施。

2021年2月20日,被执行人黄某主动电话联系了执行干警,表示因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和限制高消费,深感生活当中处处受限,其愿意主动履行生效法律文书所确定的义务,希望执行干警能够尽快将其从失信名单中删除。随后,在执行干警的敦促下,黄某主动履行了剩余款项,执行法官也依法将其失信、限高措施解除。至此,该案得以圆满执结。

作者:段伟朵

来源:大河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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