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转自【长江日报】;
名下117套房产
因欠债被法院查封
嚣张老赖竟私下
将法院拍卖的房产卖给他人……
6月8日上午
在长江日报“周二之约”直播间
武汉市中级人民法院
执行实施处处长喻英辉
披露了这样一起案例
▼
欠债2000多万元
名下117套房产被查封
2018年,因欠2000多万元不还,孝感某地产公司老板蒋某被武汉居民吴先生告到武汉中院。法院判蒋某还钱,蒋不理,遂依法查封其名下117套房产,并拍卖了其中26套 ,获执行款500多万元。
武汉中院向孝感市孝南区不动产登记中心送达过户裁定书和协助执行通知书后,两名购房者却发现,自己买的房子被人装防盗门强占,上前理论还被打了一顿。警方接报警介入调查,处理打人者时获悉是蒋某在背后捣鬼。
私下变卖被查封拍卖的房产
获刑7个月
蒋某在法院拍卖其房产时,私下将被查封拍卖的房产变卖,并安排私下购买者吴某、成某入住,并在房产所在小区内的一楼加装铁门,阻止真正的购买者进入。当法官现场监督房屋交付时,吴、成二人为阻止正当买购者进屋,动手打人。
事后,法院多次联系蒋某,责令其配合执行,无果。经合议庭讨论决定,将执行人蒋某司法拘留15日。2019年11月19日,蒋某因犯非法处置查封的财产罪,被孝感市孝南区法院判处有期徒刑7个月。
目前,武汉中院已对蒋某被查封的117套房产进行了摸底,将其中空置、无争议的房产,与26套拍卖房中有争议的房产置换,剩下的房产,准备进行第二次拍卖。
喻英辉处长介绍,
在本案中,被执行人拒不履行判决义务、暴力抗法的行为,不仅损害了债权人、竞买人的利益,损害了司法的权威,也涉嫌刑事犯罪。《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314条规定,隐藏、转移、变卖、故意损毁已被司法机关查封、扣押、冻结的财产,情节严重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
武汉市中级人民法院执行实施处处长喻英辉在直播现场。通讯员李金星 摄
直播现场
喻英辉还针对网友的这些问题
进行了答疑
▼
是不是老赖上网一查使知
问:我是做生意的,如何知道交易对方是不是老赖?
答:可以登录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查询,步骤如下:
搜索、打开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进入首页,在综合查询被执行人页面输入被执行人的具体信息,前两项为必填项,然后点击,可查询该主体在全国法院是否有以其为被执行人的案件,或交易对象是否为失信被执行人。
银行账户冻结期限满
可以申请继续冻结
问:我向法院申请了财产保全后,法院冻结了对方银行账户,现在冻结快到期了,我该怎么办?
答:法院冻结银行账户的时候,会告知你明确的冻结期限届满日以及前款有关申请续行冻结的事项,你至少应当在冻结期限届满七日前向执行法院提出续行冻结的申请。建议尽快与承办法官联系,申请续冻。
执行终本后可以恢复
问:我的案件被法院终本了,这就意味我的钱要不回来了吗?
答:执行案件能否最终执行回款,根本上取决于被执行人的履行能力。法院已穷尽一切执行措施,未发现被执行人有可供执行的财产或者发现的财产暂不具备处置条件时,将暂时终结执行程序并作结案处理,待发现有可供执行财产后恢复执行,这就是通常所说的“终本”。
2016年,最高人民法院发布《关于严格规范终结本次执行程序的规定(试行)》,对终结本次执行程序的实质标准和程序标准作了严格规定,包括要求必须依法发出执行通知、责令被执行人报告财产、将符合条件的被执行人纳入失信名单、依法查找下落不明的被执行人、穷尽财产调查措施、约谈申请执行人等等。特别是规定了需要终结本次执行程序的,一律限制被执行人乘坐飞机、高铁等消费,防止其借终本程序规避执行。
此后,如果申请执行人发现被执行人有可供执行财产的,可以随时向执行法院申请恢复执行。 终结本次执行程序后5年内,执行法院每6个月通过网络查控系统查询被执行人财产,一旦符合恢复执行条件,及时恢复执行。
被执行人有财产可供执行的案件
一般6个月内执结
问:别人欠我的钱,我已向法院申请执行,请问法院执行期限是多长?
答: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办理执行案件若干期限的规定》第一条规定:被执行人有财产可供执行的案件,一般应当在立案之日起6个月内执结;非诉执行案件一般应当在立案之日起3个月内执结。 有特殊情况须延长执行期限的,应当报请本院院长或副院长批准。
在3个月或6个月执行期限内,一方面当事人有义务提供财产线索;另一方面执行法院应当通过网络查控和线下调查来查找可供执行的财产,当穷尽调查仍无财产且当事人也不能提供可供执行财产线索时,法院就应当在执行期限内以终结本次执行程序方式结案。
法拍房原则腾退交付
问:司法拍卖的房产,法院包不包腾退?
答:市法院对拍卖、变卖成交或以物抵债的房地产,原则上腾退交付买受人或债权人。
网络司法拍卖
可通过这些渠道参与
问:司法拍卖平台上经常有很便宜的房子,最近计划购房,请问网络司法拍卖与我在市场上买二手房有什么不同,怎么参与?
答:对于需要拍卖处置的财产,市法院目前实现了网络司法拍卖全覆盖。目前全国有淘宝网、京东网、人民法院诉讼资产网、公拍网、中国拍卖行业协会网、工商银行融e购、北京产权交易7家平台被纳入司法拍卖网络服务提供者名单库。
长江日报出品 采写:记者陈勇 通讯员李金星 金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