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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河南省安阳县人民法院白璧人民法庭趁着午间当事人在家的时机,深入辖区韩陵镇,现场调解一起相邻关系纠纷案,并当场执行完毕。
原告李甲诉称,其与被告李乙南北为邻,原告居南,被告居北。被告在自家院落南边搭建一彩钢棚,因该彩钢棚北高南低,致使下雨时雨水冲到原告房屋后墙,导致其后墙渗水并造成损失,双方矛盾重重。
白璧法庭法官刘美云决定上门调解,力争现场止争。4月15日,法官专门邀请人民调解员李海国和司法所工作人员张卫芹等参与到案件中来,提前分析预判,制定了调解方案。11时30分,趁着双方当事人午间均在家的时机,上门对案件进行调解。期间,通过现场勘验、认真听诉,并来回往返原、被告家中释法说理,耐心调解,最终促成双方达成协议并现场执行完毕。
图①:与原告沟通并了解相关情况。
图②:到被告家中进行现场勘验。
图③:共同做当事人调解工作。
图④:当事人在调解协议上签字。
图⑤:离开时当事人向法官握手致谢。(黄宪伟 刘海静 文/图)
来源:人民法院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