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 月 24 日下午,贵州黔西南州公安局交警在巡逻治理中,发现在地久路匝道附近,一名老人正在高速公路上行走,旁边大货车一辆接着一辆呼啸而过,情况十分危险。
见此情景,义龙联勤片区民警迅速将巡逻车辆停在应急车道,防护好老人安全。
经询问得知,老人系附近村民,到地久街上赶场返回,为节约路程,选择捷径,才想从高速公路穿过,不知自己上高速有什么严重后果。在民警讲解下,老人逐渐认识到问题严重性,表示今后不再冒险上高速,随后民警将老人安全带离了高速。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六十七条的规定。行人、非机动车、拖拉机、轮式专用机械车、铰接式客车、全挂拖斗车以及其他设计最高时速低于七十公里的机动车,不得进入高速公路。高速公路限速标志标明的最高时速不得超过一百二十公里。
行人上高速存在极大的危害 !
近年来,因行人违法上高速引发的道路交通事故时有发生,行人违法上高速给高速公路运行带来极大安全隐患。
1、危害个人生命安全
高速公路上车辆的车速比较快,驾驶人如果有丝毫的放松,就很难注意到周围禁止不动的、相对较小的事物。所以行人在高速公路上候车只要稍不留神就很有可能被车辆挂碰,在车速较高的情况下极有可能导致死亡的严重后果。
2、危害高速公路行车安全
为躲避高速公路行人而出的事故已不胜枚举。在车速较高的情况下,打方向的幅度稍大,就有可能造成车毁人亡的交通事故。高速公路车流比较大,车速比较快,一旦发生事故就会有车辆因躲避不及而连续发生交通事故,造成高速公路大面积拥堵和严重的经济损失。
3、危害公共秩序
有些人为了图方便、图省事,翻越隔离护栏违法上高速候车。这就给利欲熏心的客运车辆驾驶员有了可乘之机,非法停车载客、非法超员这些都是常见的违法行为。这不仅危害到了违法进入高速公路候车人的安全,也危害了公共交通秩序,为交通事故埋下了隐患。
来源 黔西南州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高速公路交通警察大队
编辑 段筠 / 编审 李枫 / 签发 黄震
【来源:ZAKER贵阳】
声明:转载此文是出于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若有来源标注错误或侵犯了您的合法权益,请作者持权属证明与本网联系,我们将及时更正、删除,谢谢。 邮箱地址:[email protect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