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22日凌晨,晚风猎猎,造贝路依旧车流不息。
0点22分,一辆粤WP××55号蓝色奥德赛小车沿造贝路南往北方向行驶,来到玲珑府路段时,被正在开展夜查整治的交警机动大队宋警官拦下。
宋警官示意司机降下车窗,随即一股酒气扑面而来。宋警官往车内一瞧,车上三名乘客都喝得双颊泛红。
再看司机,是位年轻男子,耳朵上别了根香烟,脸不红,但眼神飘忽躲闪,于是宋警官立即让司机下车接受进一步检查。
司机一边下车,一边连连说着不好意思。好家伙,原来他脚下踢踏着一双黑色人字拖!
司机穿拖鞋开车是板上钉钉的事,还要检查他是否有喝酒开车。宋警官刚拿出酒精呼气测试仪,怎知这时司机的朋友突然跑过来,说:“他吃了槟榔!”
又是槟榔?宋警官立即对司机进行酒精呼气测试,结果为16mg/100mL,未达到酒后驾驶标准。
看到这数值,司机才大松一口气,主动承认自己吃宵夜时喝了一点点酒,不是槟榔。
但听到交警让他出示证件时,他忽而脸色一变,双手插进裤袋往外一掏,说自己啥证件都没带,但“坚定”地说自己有驾照。
没带证件交警也有别的办法,宋警官马上对司机进行人脸识别。系统显示,司机姓伍,他的驾驶证信息一栏空空如也,也就是无证驾驶了。
见瞒不过去了,伍某才吞吞吐吐地解释。伍某自称2016年在云浮某驾校报名学车,没想到科目一考了十几次,在2019年才考过。
科目一合格后,驾考人应当在三年有效期内完成科目二和科目三考试。伍某的科目三,也终于在一周前刚过了。前前后后,伍某和驾考“磨合”了快5年。
事发当晚10点,伍某和几个朋友去南屏吃宵夜,朋友们喝了不少,他也意思意思喝了一点啤酒。等吃饱喝足了,都已到凌晨,伍某建议找代驾,但是朋友们都急着赶回家,说等不及。
伍某觉得他喝得比较少,鬼使神差地想顺便练练手,就自荐开车载大家回前山。没想到开到造贝路竟遇到交警查车。
由于伍某无证驾驶,被处以罚款1500元、行政拘留15日的处罚。此外,他穿拖鞋开车,还被处以罚款100元的处罚。
事后,伍某赶紧到大队处理了违法。他还对交警说,他费尽波折才即将拿到驾驶证,这次的教训真是刻骨铭心,他再也不敢有侥幸心理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