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忠诚担当护航脱贫攻坚

□河南日报记者刘勰本报通讯员张洁苗克伟

“没想到,我一个村支部委员的违纪问题,竟会让市纪委书记专案督办。”鄢陵县只乐镇陈庄村党支部原委员张新华曾因冒领扶贫教育补助资金受到处分,至今他仍深受触动。

脱贫攻坚是一场必须打赢打好的硬仗,是我们党向全国人民作出的庄严承诺。全省纪检监察机关坚决扛起监督保障脱贫攻坚工作的政治责任,创新谋划、接续开展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深化推进决战年、决胜年行动,压实党委政府和职能部门政治责任,强监督严问责,确保脱贫攻坚、全面小康成色足质量高。

全省纪检监察干部坚持人民至上理念,将扶贫领域问题线索清零台账搬到贫困群众家里,面对面倾听群众心声,认真检验线索查清查透没有、问题解决到位没有,让问题线索真正在群众心中“清零”,让贫困群众真满意、“打收条”。

监督不越位,帮忙不添乱。针对脱贫攻坚工作中的薄弱点和风险点,开封、濮阳、平顶山、商丘等地纪检监察机关推广建设“互联网+监督”平台,将大数据、云计算与民生监督结合起来。“钱从哪里来、花到哪里去、干了什么事、有没有问题”一目了然,有效遏制了基层干部贪污挪用等问题,促进了基层治理提质增效。

每逢大战先整作风。省纪委监委把整治扶贫领域作风问题作为重要抓手,推动全省各级纪检监察机关会同扶贫办等部门,深入脱贫攻坚一线开展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专项监督检查,围绕“两不愁三保障”“四个不摘”等政策落实情况,走村入户收集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线索,督促解决具体问题,坚决防止“数字脱贫”“虚假脱贫”等现象。

双龙湾镇石家村和潘河乡花马村作为卢氏县2020年暂未退出贫困序列的贫困村,被清晰标注在省纪委监委“监督到县覆盖到村”作战图上。为此,省纪委监委工作组下沉到村里,逐户询问贫困群众享受了哪些扶贫政策、干部作风怎么样、目前还有啥困难,通过走访监督保障政策落实,推动村子脱贫。

“拍蝇”鼓点敲不停,以案促改唤初心。省纪委监委坚持把一体推进“三不”方针方略贯穿专项治理全过程各方面,推动扶贫领域以案促改往深里抓、往实里做。在2020年开展的扶贫领域以案促改集中行动中,全省共开展警示教育1.79万次,下发以案促改通知书、提醒函1658份,召开组织(民主)生活会1.37万次,接受警示教育95.81万人次,通报曝光扶贫领域典型案例1250件,有28人主动投案,166人主动交代问题。

做好查办案件“后半篇文章”,推动深化改革、完善制度、优化治理,是增强基层监督治理效能的内在要求和有力抓手。省纪委监委着眼于解决村级“小微权力”权责不清、程序不严、执行失范、监督薄弱等问题,会同省委组织部、省民政厅,在全省范围内推行村级“小微权力”清单制度,明确43项村级“小微权力”事项、32项村级班子主要负责人责任,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各级纪检监察机关按照全省统一要求,结合当地实际探索创新、创设制度,不断提升基层监督效能,让“小微权力”不再“任性”。

措施得力,成效斐然。3年来,全省共查处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9957件,处理17237人,处分9898人,移送司法机关217人,挽回经济损失1.34亿元,向人民群众交上了监督护航脱贫攻坚的优异答卷。省纪委监委党风政风监督室荣获“全国脱贫攻坚先进集体”称号,洛阳市纪委监委第十四审查调查室副主任曾红林、安阳市纪委监委第九审查调查室副主任郭欢、焦作市纪委监委第四监督检查室副主任杨延军荣获全国脱贫攻坚先进个人称号……

全省纪检监察干部将牢记使命,忠诚担当,一刻不停歇,赶赴新战场,充分发挥监督保障执行、促进完善发展职能作用,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助力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努力让人民群众的获得感成色更足、幸福感更可持续、安全感更有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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