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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全国人大常委会委托,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王晨作关于全国人大组织法修正草案的说明。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组织法是关于最高国家权力机关组织制度和工作制度的基本法律,是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依法行使职权的重要制度保障。为了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和修改后宪法的规定,体现深化党和国家机构改革新形势新任务新要求,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更好地保障人民当家作主,有必要总结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实践的新经验新成果,对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组织法进行修改完善。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经对《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组织法(修正草案)》两次审议,现决定提请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审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