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社北京12月3日电 (记者 张素)对正在发生、不立即制止将产生不可逆严重后果的环境违法行为,中国一些地方法院依法于诉讼前或诉讼过程中作出责令侵权人立即停止违法行为的裁定。中国最高人民法院也将总结审判实践经验,建立环境保护禁止令制度。
最高人民法院环境资源审判庭庭长刘竹梅3日在新闻发布会上介绍情况时说,预防性保护是生物多样性司法保护必须采取的重要措施。
2015年,最高人民法院发布环境民事公益诉讼司法解释,探索实践预防性环境公益诉讼制度。此后,一些法院审理了具有典型意义的预防性公益诉讼案件,部分可能造成生物多样性损害重大风险的建设项目被及时叫停。
据统计,2019年以来,中国法院审结生物多样性保护案件66852件。此次,包括“中国生物多样性保护与绿色发展基金会诉雅砻江流域水电开发有限公司生态环境保护民事公益诉讼案”在内,最高人民法院发布首批生物多样性保护指导性案例。
最高人民法院副院长杨临萍谈到下一步强化司法供给时说,将制定生物多样性司法保护相关指导意见,发布司法保护白皮书,加快出台惩罚性赔偿等司法解释。
记者还从会上获悉,自2011年11月发布第一批指导性案例以来,截至目前,最高人民法院共发布指导性案例31批178个。包括民商事案例124个,刑事案例26个,行政和国家赔偿案例28个。
最高人民法院研究室副主任郭锋说,正在探索将大法官、最高人民法院裁判案件转化为指导性案例的工作机制。(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