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到讲台上有烟缸,这心就定了。”近日,复旦大学退休教授王某某在讲座上公然吸烟一事,引发社会热议。
10月10日,深圳卫健委发文介绍事件经过:2023年6月9日,王某某受邀到深圳,在“华董书院经营塾”活动上开讲。网络视频显示,王某某边抽烟边讲,主持人还主动帮忙递烟。国庆节前夕,有市民将此事投诉到深圳市控烟办。执法人员经调查取证后,对深圳市华董汇文化发展有限公司作出警告,责令其立即改正违法行为。接下来,执法人员还将对王某某个人在禁烟场所吸烟的问题进行调查处理。
近年来,王某某以其风趣幽默、深入浅出的脱口秀式讲课风格走红,成为受到追捧的“网红哲学大佬”。与他一同出圈的,还有其“烟不离手”的人设。流传在网络上的王某某讲座视频显示,讲课抽烟对他而言属于常态。类似“坐在前排的同学,你们忘了戴防毒面具”“请大家原谅,让我先抽一支”“如果不吸烟,思维的通道就堵塞了”等说法,时常会融入他讲座的开场白,成为粉丝们津津乐道的“梗”。
然而,在禁止吸烟的公共空间,这种充满打趣意味、看似“松弛”的说辞,无非是一种自我脱责的借口。自禁烟令实施以来,室内公共场所禁止吸烟,早已成为广为人知的共识。二手烟严重危害他人身体健康,以自己有烟瘾为理由,让学生和听众被动置身于云雾缭绕的环境中,既是法治意识的淡薄,也是对他人健康权的不尊重。遵纪守法是公民的基本素养,谁都不能成为“例外”。作为一位“网红哲学大佬”,王某某理应以身作则,以知行合一的态度践行自我节制的美德,而不是用“烟瘾大,你们忍一下”等借口回避问题。
此次深圳有关部门及时出手,有坚实的法律依据。根据深圳的《控烟条例》,个人违法吸烟,罚款50元;拒不改正的,罚款200元;如果有阻碍执法等情形,罚款500元。对于禁止吸烟场所经营者或者管理者未履行相关职责的,由有关部门按照职责范围予以警告,并责令改正;24个月内再有未履行相关职责情形的,处5000元以上3万元以下罚款。也只有执法必严、违法必究,才能让法律真正长出牙齿,让烟民有所节制。
对相关活动的主办方来说,这次处罚也是一场“普法公开课”。深圳执法人员在调查举办讲座的单位时,发现这家公司接待室的茶几上赫然放着烟灰缸;公司虽然贴有禁烟标识,但比较小,张贴的位置也不显眼;在涉事讲座上,该公司对王某某的吸烟行为也未及时进行劝阻。这些对吸烟行为有意无意的默许和纵容,折射的是涉事单位管理职责的缺位。
现实中,这种认为在室内公共场合吸烟“无伤大雅”、管理时“睁只眼闭只眼”的情况并不少见。就拿允许王某某在讲座上吸烟一事来说,主办方可能出于尊重来宾的心态,不好意思制止其吸烟行为。但正如深圳卫健委在发文中指出的,“王教授哲学讲得好是一回事,在公共场所违法吸烟又是另一回事。”如果讲座嘉宾实在有吸烟需求,主办方可以通过耐心普法宣传、适当设置休息时间、引导其到吸烟区等方式妥善解决,而不是赋予嘉宾在讲座上吞云吐雾的“特权”。
总之,规则面前人人平等,不容任何人随意逾越。彻底施行禁烟令,正需要深圳有关部门这种“该出手时就出手”的较真精神。
来源:中国青年报客户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