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从你们来过之后,家里的灰尘再不用天天打扫了,空气也干净了很多。”近日,咸丰县检察院第二检察部检察干警对该工业园区进行回访时,当地居民们笑着说道。
为扎实做好司法为民“八件实事”,守护农村生态环境,咸丰县检察院积极履职。今年4月,该院发现本县忠堡工业园区内有多个公司从事碳酸钙粉末加工生产,由于生产中厂房密闭措施不到位,无降尘措施,对周边环境造成污染。当地群众多次向有关部门反映,但污染问题始终没有得到解决。
4月7日,咸丰县检察院依法向恩施州生态环境咸丰分局、忠堡镇人民政府、咸丰工业园区管理委员会发出检察建议,督促依法对该工业园区粉尘污染问题履行监督管理职责,治理污染。
整治前的情况
收到检察建议后,相关行政单位高度重视,邀请咸丰县检察院先后召开三次会议共同商讨整治方案并达成共识:相关行政单位依法履行监督管理职责,定期对道路积灰进行清扫后再洒水降尘,督促园区公司完成配套环境保护设施建设;企业对照各自环保问题清单逐一检查整治到位,确保粉尘排放达标。
召开专题研讨会
两个多月时间,该工业园区各企业对厂内地面进行洒水降尘,修补密闭厂房破损处,建立原材料及废渣专库,建设配套环境保护设备,并依法进行环保验收。
清理露天堆放的原材料
新增雾炮机洒水降尘
增加防尘布并进行厂区门口密闭施工
“空气污染问题解决了,我们生产更安心,这样我们心里也高兴。”园区内一企业负责人告诉检察官。原来由于粉尘污染的问题,企业生产经常面临停工整改的困境,想生产又怕生产一直是园区内企业的忧心之处,现在经过检察机关出面,彻底解决了这个困扰。
通过此案的办理,不仅保护了忠堡生态环境,促进园区企业复工生产,更有效督促行政单位积极履职,充分发挥了检察机关公益诉讼职能,实现检察监督、行政履职和公益保护双赢多赢共赢的社会效果。
签发 | 杨 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