康得新10月13日发布了关于收到人民检察院延长审查起诉期限通知书的公告。
公告称,康得新复合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于2020年9月14日披露了《关于公司、公司实际控制人等涉嫌犯罪被公安部门移送检察院审查起诉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202),关于公告中提及的案件,公司已于近日收到苏州市人民检察院下发的《延长审查起诉期限通知书》,内容如下:
“苏州市公安局移送起诉的你单位涉嫌欺诈发行股票、债券罪一案,因案情重大、复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二条第一款之规定,决定延长审查起诉期限十五日,自2020年10月10日至2020年10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