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山东省生态环境厅、河南省生态环境厅签订了《山东省、河南省行政边界地区生态环境执法联动协议》,打破行政区划界限,深化黄河流域生态环境执法交流合作,推动黄河流域上下游联防联控和跨区域合作,共同防治行政边界地区环境污染,服务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
《协议》提出,山东省、河南省本着“联合治污、团结治污”的原则,坚持联防共治,共同打击环境违法行为,合力推进黄河流域生态环境污染防治;坚持属地管理,发生黄河流域上下游环境污染纠纷和突发环境污染事件时,加强团结协作并合力做好调查处理和应急处置工作。
根据《协议》,鲁豫两省建立黄河流域生态环境执法联动机制。两省将实施信息共享,由专人负责执法信息共享、协调对接;案件交办方面,对属相邻省管辖的环境违法案件,及时移交有关材料。
同时,两省加强黄河流域协同应急处置,发生环境污染、生态破坏或其它可能影响黄河生态环境的突发事件时,及时通报和沟通有关信息,协同做好污染事件处置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