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社曼谷1月5日电 (记者 王国安)泰国总理府发言人阿努查5日表示,当天的内阁会议批准,将本月15日到期的紧急状态法实施期限再延长一个半月至2月28日,以利于控制新一轮新冠肺炎疫情。
这是泰国自去年3月份开始实施紧急状态法以来,第九次延长实施期限。
泰国于10多天前开始出现新一轮疫情,随后迅速蔓延。阿努查说,目前疫情已扩散到56个府,且确诊病例仍在每天增加,因此有必要继续延长实施紧急状态法的时间。
当天的内阁会议还决定对疫情较为严重的龙仔厝、罗勇、春武里、尖竹汶和达叻等5个府强化实施防控措施,但暂不实行全面封城。
此前,泰国当局已将包括上述5府及曼谷在内的28个府列为疫情高度控制区,从4日开始采取更为严格的管制措施,并授权曼谷市长和各府府尹必要时可关闭相关场所,禁止高风险群聚活动。
泰国新冠肺炎疫情管理中心5日通报,新增527例确诊病例。截至当天,全国累计确诊病例8966例,其中新一轮疫情暴发10多天来确诊的病例已超过总数的一半。至今,泰国累计治愈病例4397例,死亡65例,仍在院治疗4504例。(完)